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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优秀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核心人员。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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