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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4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小兰女士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王小兰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财经学院统计学专业学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至今任职于时代集团公司,2004年至今任时代集团公司总裁。2003年至今,担任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

2.截止本公告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序号议案名称
9.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8793012传真:010-88799850邮政编码:100144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第四步: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聘请的律师将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披露,法律意见书包括以下结论性意见:

1.征集人是否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征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小兰2022年5月10日

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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