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三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并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147名激励对象与调整后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全体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