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决定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2.35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6,510,368元减少至人民币565,725,36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6,510,368股减少至565,725,36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66,510,368元减少至人民币565,725,3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