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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 2022-04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吴振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振宇,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振宇先生,1971年8月出生,汉族,法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内蒙古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内蒙古君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慧聪律

师事务所主任,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独立董事吴振宇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吴振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如下:

1.《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对于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吴振宇先生同时征求股东对于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并将按照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吴振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24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3.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清单,包括: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盐大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750336

电话:(0483)8182016

联系人:孙卫荣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吴振宇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振宇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一、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1

《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二、本次会议其他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5.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01董事候选人:周杰
5.02董事候选人:龙小兵
5.03董事候选人:乔雪莲
5.04董事候选人:李德禄

5.05

5.05董事候选人:屈宪章
6.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书亚
6.0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 强
6.03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艳灵
7.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7.01监事候选人:程少民
7.02监事候选人:韩长纯
7.03监事候选人:许鸿坤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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