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安旭生物股票代码:688075
2022年5月18日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8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9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8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九: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 30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和 24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11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 案 |
1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汇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独立董事周娟英、蒋萍萍、章国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对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度的工作作出了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一: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权益,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配合下,公司按照2021年度战略发展目标,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公司各项经营指标顺利达成,各项经营建设工作稳中推进,企业发展形势稳中向好。现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回首2021年,对公司发展来说,公司顺利实现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始终坚持以“为人类健康提供卓越的产品及服务”为使命,致力于体外诊断试剂及生物原材料的开发,以“成为 POCT 行业领导者”为企业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下国内外经济、贸易、政治、行业环境的变化,持续优化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线,提高生物原料自供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2021年度,通过高效推进上述各项工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92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852.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69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达328,044.37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97.9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0,649.75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221.12%。
二、2021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其中7次以现场方式,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共审议了17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1月1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3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4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6月14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批准<2021年1-3月财务报告>批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6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9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批准<2021年1-6月财务报告>批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1月1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批准<2021年1-9月财务报告>批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2月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2月1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 通过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全部为现场方式召开,共审议了七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1月27日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4月16日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1、《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1月10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2月6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通过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3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通过 |
3、《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1年4月19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6月13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批准<2021年1-3月财务报告>批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6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9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批准<2021年1-6月财务报告>批出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1月14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批准<2021年1-9月财务报告>批出的议案》。 | 通过 |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3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 通过 |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3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 | 通过 |
(四)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
极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举办了上市路演,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亮点。报告期内,通过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
2022年,公司将继续在POCT行业不断加强前沿技术的研发,持续优化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线,提高生物原料自供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份额,使公司向产品多样化、营销网络全球化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和增强盈利能力。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2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等日常工作。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
导。公司独立董事也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立足市场,夯实业务基础,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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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监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二: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监事会,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共审议了8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1年3月26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2月7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12月16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应出席人数 | 亲自出席人数 | 委托出席人数 | 缺席人数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3 | 3 | / | /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3 | 3 | / | /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3 | 3 | / | / |
2021年度,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并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二、监事会对2021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督执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公司的监督: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够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积极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和监督,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各报告期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行为,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四)监事会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且交易价格公允,实际发生额未超出预计额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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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2年4月2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安旭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2021年度财务决算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旭生物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1年度总体经营概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92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852.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69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达328,044.37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197.9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0,649.75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
221.12%。
三、财务数据和指标概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1 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89,279,102.40 | 1,199,766,026.02 | 3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8,526,270.09 | 648,992,193.53 | 1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26,941,913.18 | 645,181,722.64 | 12.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75,939,933.45 | 602,200,646.39 | 12.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62 | 14.11 | 10.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62 | 14.11 | 10.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20 | 133.30 | 减少75.10个百分点 |
2021 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
资产总额(元) | 3,280,443,711.10 | 1,100,910,969.61 | 19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06,497,476.20 | 811,690,971.79 | 221.12 |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1,189,307.66 | 302,832,116.37 | 187,967,600.05 | 907,290,078.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567,996.10 | 119,551,493.16 | 81,785,092.99 | 454,621,68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2,256,832.09 | 117,931,054.40 | 80,359,813.76 | 446,394,21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1,561.96 | 261,075,693.70 | 69,311,965.62 | 348,693,836.09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976.81 | -190,674.9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91,001.59 | 3,612,044.6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941,670.40 | 1,260,550.8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7,974.58 | -199,684.1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45,317.31 | 671,765.5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 计 | 11,584,356.91 | 3,810,470.89 |
四、财务报表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一)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047,209,377.52 | 62.41 | 613,341,777.85 | 55.71 | 234.78 | 系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 |
应收账款 | 514,297,261.10 | 15.68 | 250,374,826.69 | 22.74 | 105.41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订单增加,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 |
预付款项 | 24,564,141.64 | 0.75 | 7,595,310.34 | 0.69 | 223.41 | 系报告期订单、采购支出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5,253,723.47 | 0.77 | 10,427,923.70 | 0.95 | 142.17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订单增加,导致应收出口退税 |
存货 | 243,346,196.18 | 7.42 | 126,317,045.41 | 11.47 | 92.65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订单增加,使得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同步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589,573.08 | 3.80 | 6,900,780.91 | 0.63 | 1,705.44 | 系本报告期内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固定资产 | 139,241,683.36 | 4.24 | 71,077,656.94 | 6.46 | 95.90 | 系报告期内自动化设备及研发设备的投入加大 |
在建工程 | 53,749,704.09 | 1.64 | 4,281,040.10 | 0.39 | 1,155.53 | 系募投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厂房扩建投入 |
无形资产 | 22,177,750.91 | 0.68 | 4,493,626.18 | 0.41 | 393.54 | 系募投项目土地款的投入 |
长期待摊费用 | 6,259,618.50 | 0.19 | 2,875,030.41 | 0.26 | 117.72 | 系报告期公司扩充厂房相关装修费用的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34,458.87 | 0.21 | 1,954,845.86 | 0.18 | 249.62 | 系递延收益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7,821,588.22 | 2.07 | 1,271,105.22 | 0.12 | 5,235.64 | 系募投项目中自动化设备的预付款投入 |
应付票据 | 87,228,093.83 | 2.66 | 15,405,669.26 | 1.40 | 466.21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订单增加,使得应付票据的同步增加 |
应付账款 | 324,011,968.51 | 9.88 | 167,579,383.92 | 15.22 | 93.35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订单增加,使得应付账款的同步增加 |
合同负债 | 99,534,808.11 | 3.03 | 11,090,571.73 | 1.01 | 797.47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订单增加,租赁负债相应增加 |
应交税费 | 119,875,948.82 | 3.65 | 72,635,010.36 | 6.60 | 65.04 | 系本报告期四季度收增加,使得相应税费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6,413,653.99 | 0.20 | 1,383,090.38 | 0.13 | 363.72 | 系报告期内应付发行费用及收入增加相应的其他应付款的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 | 14,126,398.22 | 0.43 | 5,782,949.24 | 0.53 | 144.28 | 系递延支出增加 |
债 | ||||||
股本 | 61,333,400.00 | 1.87 | 46,000,000.00 | 4.18 | 33.33 | 系本报告期发行上市 |
资本公积 | 1,116,083,129.27 | 34.02 | 75,570,233.07 | 6.86 | 1,376.88 | 系本报告期发行上市 |
其他综合收益 | -714,635.56 | -0.02 | -1,148,573.68 | -0.1 | - | 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盈余公积 | 31,416,481.32 | 0.96 | 23,749,781.32 | 2.16 | 32.28 | 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营业收入 | 1,589,279,102.40 | 1,199,766,026.02 | 32.47 | 受疫情的影响, 国际市场新冠产品的销量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549,180,874.20 | 289,012,180.13 | 90.02 | 2021年新冠抗体产品价格下降,抗原产品进入市场较迟,致毛利下降 |
销售费用 | 30,846,745.18 | 22,704,508.24 | 35.86 | 由于销售规模的增加,员工的销售提成及市场推广投入也有所增加,致使销售费用的上幅 |
管理费用 | 27,210,222.01 | 18,117,504.16 | 50.19 | 中介机构服务费及管理人员薪酬等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3,085,026.33 | 33,397,935.45 | -30.88 | 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影响 |
研发费用 | 70,379,805.36 | 58,445,483.60 | 20.42 | 系本报告期新增新冠检测等新产品研发费用投入而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5,939,933.45 | 602,200,646.39 | 12.24 | 报告期业绩增长,经营活动资金结余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931,500.46 | -37,769,542.86 | - | 加大了固定资产投入以及银行存单、理财产品等投资活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6,515,540.58 | -6,112,231.80 | - | 2021年上市发行后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财务预算根据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计划、研发计划、投资计划、筹资计划等进行测算并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一、 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2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中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特此报告。
二、预算编制依据
1、公司2022年主要产品销售目标;
2、2022年度期间费用依据2021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及2022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税率预算。
三、2022 年主要预算指标
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公司力争通过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实现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保持增长。
四、完成 2022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为1,116,083,129.2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1,490,105.19元。2021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526,270.09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6,133.3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97.3592万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2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1,163,516,513.19元(母公司)。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33.34万股,合计转增2,944.00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077.3432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合理安排审计队伍,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审计成果能够真实、准确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公司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并对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壹年,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合计为80万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报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
二、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三、薪酬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税前),该津贴按月发放;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监事的报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对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监事
二、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该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九:
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金额增加至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
(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预计相关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增加至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四、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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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