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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2-059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5:3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0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斌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8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235,214,2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15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56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1,698,58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3950%。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因疫情防控需要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增加2022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246,105,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800,0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分别表决:

10.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2 发行方式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

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5 发行数量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6 限售期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7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9 上市地点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10 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46,905,38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70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川恒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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