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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丹邦: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徐明华先生、张红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补选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为董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王永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陈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谢凡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的规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由于谢凡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因此,当且仅当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任职董事相关议案后,其监事任职提名方能生效,如果陈林先生、王永超先生任职董事相关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谢凡先生监事任职提名自始无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离职实际原因与披露一致,对公司无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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