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关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第1—9页
二、关于存货减值………………………………………………… 第9—15页
三、关于应收账款…………………………………………………第15—16页
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第17—18页
五、关于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第19—20页
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第20—24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天健函〔2022〕70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9,437.88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8.65%,从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 1.46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50.20%。请你公司:(1)说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应收账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并向我部报备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名称;(2)说明上述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交易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3)说明你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2条)
(一) 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应收账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
1. 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交易金额(元) | 合同签署时间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期后回款情况 |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交易金额(元) | 合同签署时间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期后回款情况 |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
客户一 | 品牌肉 | 29,820,162.19 | 2021年3月25日 | [注1] | [注1] | [注1] |
客户二 | 火腿、火腿制品、特色肉制品 | 27,314,017.46 | [注2] | 2,016,240.38 | 2022年1月已回款 | [注2] |
客户三 | 品牌肉 | 15,742,647.98 | [注3] | [注1] | [注1] | [注1] |
客户四 | 火腿、火腿制品、特色肉制品 | 11,362,475.58 | [注4] | 1,375,094.10 | 2022年1月已回款 | [注4] |
客户五 | 品牌肉 | 10,139,483.98 | 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4日 | [注1] | [注1] | [注1] |
[注1]客户一、客户五、客户三三家客户,公司按照先款后货的信用政策执行,期末无应收账款余额,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后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为货物签收凭据[注2]客户二属于电商客户,双方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每日形成多笔订单;公司按照客户订单发货,月末双方进行对账,根据对账结果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为对账单[注3]双方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1月10日之间签订多笔合同,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内容 | 合同含税金额(元) | 合同签署时间 |
品牌肉 | 1,093,307.90 | 2021年7月20日 |
品牌肉 | 2,122,594.06 | 2021年7月26日 |
品牌肉 | 1,851,850.20 | 2021年8月23日 |
品牌肉 | 1,740,856.48 | 2021年9月3日 |
品牌肉 | 893,310.38 | 2021年9月15日 |
品牌肉 | 968,547.57 | 2021年9月23日 |
品牌肉 | 870,666.93 | 2021年9月24日 |
品牌肉 | 1,948,997.60 | 2021年11月1日 |
品牌肉 | 1,959,599.46 | 2021年11月5日 |
品牌肉 | 3,709,755.70 | 2021年11月10日 |
[注4]客户四属于电商客户,双方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客户运营需求指令发货,根据客户每月实际销售情况对账后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为对账单
2. 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元) | 合同签署时间 |
供应商一 | 冻猪肉 | 80,838,412.89 | [注1] |
供应商二 | 猪腿肉、中方肉 | 22,086,117.04 | [注2] |
供应商三 | 猪腿、六分体等 | 15,690,940.05 | [注3] |
供应商四 | 冻猪后腿 | 13,778,237.44 | 2021年6月20日[注4] |
供应商五 | 冻猪后腿 | 13,566,970.19 | 2021年3月1日[注4] |
[注1]双方签订年度委托代理进口合同,供应商一承担货物进口的代理事务,因履行进口合同所产生的利益和风险由金字火腿公司享受和承担[注2]公司与供应商二签署的合同情况
交易内容 | 合同含税金额(元) | 合同签署时间 |
猪腿肉 | 8,062,500.00 | 2020年11月3日 |
猪腿肉 | 6,200,000.00 | 2020年10月22日 |
猪腿肉 | 3,562,500.00 | 2020年10月22日 |
猪腿肉 | 2,875,000.00 | 2020年10月19日 |
中方肉 | 4,375,000.00 | 2020年10月19日 |
[注3]公司与供应商三签署的合同情况
交易内容 | 合同含税金额(元) | 合同签署时间 |
猪腿 | 3,024,057.24 | 2021年3月10日 |
六分体 | 7,275,121.61 | 2021年1月15日 |
六分体 | 2,735,084.59 | 2020年12月17日 |
大排 | 627,488.60 | 2020年9月18日 |
猪颈肉 | 2,371,184.04 | 2020年8月28日 |
六分体 | 1,163,859.12 | 2020年8月7日 |
[注4]双方签订框架购销合同,规格、数量以实际到货验收为准,结算价随行就市一车一议
(二) 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交易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故相关交易不涉及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三) 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 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1) 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9,820,162.19 | 5.89% | 客户二 | 18,575,050.88 | 2.61% |
2 | 客户二 | 27,314,017.46 | 5.40% | 客户六 | 16,884,780.74 | 2.38% |
3 | 客户三 | 15,742,647.98 | 3.11% | 客户七 | 16,858,950.58 | 2.37% |
4 | 客户四 | 11,362,475.58 | 2.25% | 客户八 | 15,835,578.07 | 2.23% |
5 | 客户五 | 10,139,483.98 | 2.00% | 客户九 | 13,666,658.67 | 1.92% |
年度 |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 |||
1 | 客户二 | 6,959,335.71 | 2.47% | |||
2 | 客户十 | 5,079,765.64 | 1.80% | |||
3 | 客户十一 | 5,051,876.46 | 1.79% | |||
4 | 客户十二 | 4,862,394.31 | 1.73% | |||
5 | 客户十三 | 3,898,599.20 | 1.38% |
1) 2019年度
2019年度,客户均向本公司采购火腿及火腿制品等,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
2) 2020年度
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客户六和客户七、客户八、客户九,主要系2020年度猪肉价格上涨,市场行情较好,公司主推品牌肉业务,上述客户均为品牌肉客户,品牌肉采购金额较大所致。
3) 2021年度
自2021年2季度起猪肉价格下跌明显,品牌肉业务规模下降,导致2020年度原品牌肉客户采购金额下降。客户一和客户五2021年度品牌肉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其订单签订时间为2021年1季度,签订时间猪肉价格尚在高位所致;客户三系公司2021年度新开拓的品牌肉客户,2021年度采购公司品牌肉较多;客户四系电商客户,2021年采购额相对2020年度仅增加7.52%,2020年度销售额未计入前五名受2020年度品牌肉客户销售额相对较大影响所致。
综上,除客户二连续3年均为前五大客户外,其余主要客户及销售额存在波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2)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额比例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80,838,412.89 | 27.80% | 供应商一 | 239,681,026.03 | 33.60% |
2 | 供应商二 | 22,086,117.04 | 7.59% | 供应商六 | 95,044,401.10 | 13.33% |
3 | 供应商三 | 15,690,940.05 | 5.40% | 供应商七 | 68,123,741.87 | 9.55% |
4 | 供应商四 | 13,778,237.44 | 4.74% | 供应商三 | 50,302,169.94 | 7.05% |
5 | 供应商五 | 13,566,970.19 | 4.67% | 供应商八 | 40,683,555.04 | 5.70% |
年度 |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额比例 | |||
1 | 供应商一 | 65,196,641.38 | 17.67% | |||
2 | 供应商九 | 54,452,028.22 | 14.76% | |||
3 | 供应商十 | 39,088,517.91 | 10.60% | |||
4 | 供应商七 | 36,467,703.66 | 9.88% | |||
5 | 供应商十一 | 15,600,923.07 | 4.23% |
1) 2019年度
2019年度,供应商一、供应商九、供应商十和供应商七均为国外猪肉的贸易商,公司在2019年度采购国外猪肉较多,因此向相关供应商的采购额较高。供应商十一为国内猪肉的供应商,公司向该企业采购了较多的国内猪肉。
2) 2020年度
2020年度相对2019年度采购整体规模上升,主要系猪肉价格上涨,采购数
量随销售规模增加所致;供应商一、供应商六、供应商七以及供应商八均为国外猪肉进口供应商,上述供应商采购较多,主要系国内猪肉价格较高,国外猪肉价格相对较低,采购国外冻猪肉较多所致;供应商三系国家储备公司,向供应商三采购较多主要系2020年度竞拍国储肉较多所致。
3) 2021年度
2021年度相对2020年度采购整体规模下降,主要系猪肉价格下跌,采购规模随销售规模下降所致;新增供应商四、供应商五主要由于国内猪肉价格下降,向国外采购猪肉规模下降,转而向国内供应商进行采购。
综上,除供应商一连续3年均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外,公司其余主要供应商及采购额存在波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筛选供应商进行采购,与公司实际经情况相符。
2. 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2021年度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销售情况 |
客户十四 | 8,162,856.02 | 22.72 | [注1] |
客户十五 | 2,643,425.22 | 7.36 | [注1] |
客户十六 | 2,051,110.37 | 5.71 | [注2] |
客户二 | 2,016,240.38 | 5.61 | [注3] |
客户四 | 1,375,094.10 | 3.83 | [注3] |
小 计 | 16,248,726.09 | 45.23 |
2020年度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销售情况 |
客户十六 | 1,785,902.98 | 7.76 | [注2] |
客户二 | 1,704,200.08 | 7.40 | [注3] |
客户十七 | 1,592,720.30 | 6.92 | [注4] |
客户四 | 1,335,866.28 | 5.80 | [注3] |
客户十八 | 868,645.13 | 3.77 | [注4]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销售情况 |
小 计 | 7,287,334.77 | 31.65 |
2019年度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销售情况 |
客户十九 | 1,987,959.96 | 10.71 | [注4] |
客户十六 | 1,434,035.07 | 7.73 | [注2] |
客户二十 | 763,205.80 | 4.11 | [注4] |
客户二 | 675,973.33 | 3.64 | [注3] |
客户二十一 | 646,752.63 | 3.49 | [注4] |
小 计 | 5,507,926.79 | 29.68 |
[注1]客户十四、客户十五2021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对应销售金额未进入客户销售额前五大,主要是2022年春节较早,客户十四、客户十五于2021年底提前备货,从而导致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注2]客户十六主要系平台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并非直营客户,未列入前五大客户
[注3]客户二、客户四系电商客户,近三年销售金额均较大
[注4]其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系期末未结算形成,具有合理性
(2) 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2021年度
供应商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采购情况 |
供应商十二 | 1,205,224.00 | 11.27 | [注1] |
供应商十三 | 1,162,385.33 | 10.87 | [注1] |
供应商十四 | 707,886.71 | 6.62 | [注1] |
供应商十五 | 435,971.53 | 4.08 | [注1] |
供应商十六 | 398,970.70 | 3.73 | [注1] |
小 计 | 3,910,438.27 | 36.57 |
2020年度
供应商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采购情况 |
供应商十七 | 1,003,785.93 | 11.52 | [注1] |
供应商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采购情况 |
供应商十二 | 812,693.68 | 9.33 | [注1] |
供应商十八 | 532,793.63 | 6.12 | [注1] |
供应商十四 | 416,702.65 | 4.78 | [注1] |
供应商十九 | 314,198.04 | 3.61 | [注1] |
小 计 | 3,080,173.93 | 35.36 |
2019年度
供应商名称 | 账面余额(元) | 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采购情况 |
供应商九 | 13,677,317.32 | 36.02 | [注2] |
供应商十 | 4,512,680.20 | 11.88 | [注2] |
供应商七 | 555,045.87 | 1.46 | [注2] |
供应商二十 | 405,792.00 | 1.07 | [注3] |
供应商二十一 | 375,461.40 | 0.99 | [注3] |
小 计 | 19,526,296.79 | 51.42 |
[注1]除2019年度,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位与前五大供应商无法匹配,系猪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与猪肉供应商账期约定较短,结算及时,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少。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供应商均为包装物供应商,由于包装物等辅料价格稳定,结算周期较长[注2]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与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中,有三家可以匹配。供应商九、供应商十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系12月中下旬采购到货,未进行结算,经查证,2020年1月款项均已结清[注3]供应商二十、供应商二十一系采购时点为2019年底所致,采购款已于2020年1季度结清
(四)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客户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近三年销售额前五大客户以及按照应收账款余额列示的前五大客户
进行统计分析;
(3) 检查销售额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4) 对于商品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等;
(5) 检查2021年度销售额前五大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通过爱企查(https://aiqicha.baidu.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对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基本信息进行公开渠道核查,并与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比对分析;
2. 供应商
(1) 对近三年采购额前五大供应商以及按照应付账款余额列示的前五大供应商进行统计分析;
(2) 检查采购额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3) 通过爱企查(https://aiqicha.baidu.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对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基本信息进行公开渠道核查,并与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比对分析;
(4) 获取公司采购明细,选取样本查看采购订单,入库单,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核查采购情况的真实准确;
(5) 以抽样方式向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
(6) 访谈公司采购负责人,了解采购供应商的筛选标准。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合理;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匹配存在一定差异,但具有合理性。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5.74亿元,占你公司期末流动资产的66.40%。2017年末至2020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15%、15%、37%和65%;你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2.53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1.02万元,计提比例占原材料账面余额的7.81%;你公司未对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周转率为0.662,较上年同期下降36.75%。请你公司:(1)……;(2)分类列示2021年末库存原材料构成和采购成本,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说明你公司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3)分产品列示2021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价格变动、产品保质期、库存状态等情况,说明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公司存货所履行的盘点和其他审计程序情况。(问询函第3条)
(一) 分类列示2021年末库存原材料构成和采购成本
2021年末库存原材料构成和采购成本:
项目构成 | 采购成本(元)[注1] |
猪腿 | 114,492,176.44 |
中方肉 | 49,843,787.85 |
猪六分体 | 42,022,966.89 |
猪肉(四号肉) | 27,157,916.06 |
猪肉(二号肉) | 16,996,421.75 |
五花肉 | 7,601,728.21 |
分割肉 | 4,639,118.76 |
梅肉 | 3,344,188.35 |
冻猪碎肉 | 2,737,178.85 |
肋排 | 1,160,541.90 |
其他 | 3,992,524.41 |
合 计 | 273,988,549.47 |
[注1]公司原材料计价方法为先进先出,2021年末原材料对应的采购成本包含直接采购成本以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和进口关税,相关金额与期末结存金额一致
(二) 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说明公司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1.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鲜猪腿、鲜猪肉等生猪肉,2021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国内生猪价格走势如下:
注:数据来源中国养猪网https://zhujia.zhuwang.cc/
由上表可见,国内生猪肉价格从12.50元/公斤至23.00元/公斤之间波动。
2. 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公司期末主要原材料如下:
单位:元
存货名称 | 结存数量(吨) | 结存单价 | 结存金额 | 预计生产领用数量(吨) | 预计结余数量(吨) | 市场价格 | 预计结余数量按市场价测算销售金额 | 预计销售费用 | 计提金额 |
猪腿 | 5,497.28 | 20.83 | 114,492,176.44 | 7,100.00 | 13.76 | [注] | |||
猪六分体 | 1,756.80 | 23.92 | 42,022,966.89 | 1,800.00 | 11.00 | ||||
梅肉 | 117.46 | 28.47 | 3,344,188.35 | 117.46 | 19.00 | 2,231,706.01 | 51,564.64 | 1,164,046.98 | |
中方肉 | 1,575.83 | 31.63 | 49,843,787.85 | 1,000.00 | 843.31 | 16.97 | 45,267,766.80 | 729,127.41 | 12,177,749.26 |
五花肉 | 267.48 | 28.42 | 7,601,728.21 | 18.00 | |||||
猪肉(四号肉) | 1,049.27 | 25.88 | 27,157,916.06 | 1,100.00 | 589.48 | 18.00 | 38,677,400.43 | 673,065.94 | 5,476,937.38 |
猪肉(二号肉) | 640.21 | 26.55 | 16,996,421.75 | 16.00 | |||||
冻猪碎肉 | 135.43 | 20.21 | 2,737,178.85 | 135.43 | 13.50 | 1,828,246.14 | 42,242.51 | 951,175.22 | |
肋排 | 28.35 | 40.94 | 1,160,541.90 | 28.35 | 32.00 | 907,153.92 | 20,960.23 | 274,348.21 | |
分割肉 | 167.53 | 27.69 | 4,639,118.76 | 167.53 | 20.00 | 3,350,572.40 | 77,416.59 | 1,365,962.95 | |
其他 | 3,992,524.41 |
合计 | 273,988,549.47 | 21,410,220.00 |
[注]根据企业生产销售计划相关原材料全部用于生产火腿、火腿制品及小包装定制品牌肉,2021年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均为正(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二、(四)2
(2)之所述),不存在减值风险
其余原材料在满足正常生产(生产初级火腿和特色肉制品)领用外,在2020年和2021年存在单金额单笔出售的情况,鉴于原材料-猪肉价格已低于成本金额,谨慎起见我们根据公司销售和生产计划,将超过生产自用部分(预计结余吨数)的猪肉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市场价格与结存价格的差额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1,410,220.00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三) 分产品列示2021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价格变动、产品保质期、库存状态等情况
1. 2021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5.95亿元,具体构成、产品保质期和库存状态情况如下:
存货名称 | 存货类别 | 金额(元) | 特点 | 保质期 |
猪肉 | 原材料 | 270,725,611.69 | -18摄氏度以下冷冻保存,采用纸箱独立包装,根据公司内部核定的采购成本,有计划采购、领用 | 2年 |
调味料等 | 原材料 | 3,262,937.78 | 消耗快,采购周期短 | 6-12个月 |
包装盒等 | 周转材料 | 10,389,012.85 | 春节旺季前大量备货 | 长期 |
传统火腿 | 在产品 | 72,815,028.23 | 腌制、脱水、发酵、下架堆叠过程中的半成品,控温控湿保存 | 3-5年 |
巴玛火腿 | 在产品 | 82,181,655.55 | 腌制、脱水、发酵过程中的半成品,控温控湿保存 | 5年以上 |
半成品火腿及特色肉制品 | 在产品 | 108,062,601.71 | 真空包装,周转快,春节旺季大量备货 | 12个月 |
已包装火腿 | 库存商品 | 6,050,326.80 | 真空包装,周转快,春节旺季大量备货 | 10个月 |
已包装好的特色肉制品 | 库存商品 | 6,245,636.33 | 真空包装,周转快,春节旺季大量备货 | |
其他 | 库存商品 | 4,057,095.47 | 真空包装,周转快 | |
已发货的成品 | 发出商品 | 31,593,562.73 | 已发货、尚未结算 | |
合计 | 595,383,469.14 |
经查证,期末存货均在质保期以内,未发现过期和变质的产品。
2. 公司存货中主要销售产品全年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产品类别/季度 | 初级火腿 | 火腿制品 | 特色肉制品 | 品牌肉 |
1季度 | 119.94 | 142.33 | 94.13 | 22.44 |
2季度 | 110.21 | 141.85 | 81.42 | 23.46 |
3季度 | 107.78 | 142.06 | 87.32 | 17.07 |
4季度 | 103.58 | 142.65 | 78.41 | 16.18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中,初级火腿、火腿制品和特色肉制品由于市场供需关系和品牌效应的影响,销售单价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小,全年销售价格略有下降,下降幅度较小,由于产品销售毛利率(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二、
(四)2(2)之所述)较高,不存在减值风险;品牌肉销售价格随着猪肉市场行情的下降而波动下降,与整体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保持一致,因品牌肉生产工序简单,期末主要以原材料形式存在。
(四) 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 存货跌价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 减值测试具体过程
(1) 原材料减值测试
原材料减值测试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二、(二)2之所述。
(2)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减值测试
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类别 | 毛利率 |
初级火腿 | 36.42% |
火腿制品 | 49.34% |
特色肉制品 | 36.77% |
由上表可见,公司初级火腿、火腿制品和特色肉制品产品毛利率较高,这三类主要对应公司产品明细中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鉴于相应产品毛利率较高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不敏感,故公司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不存在减值迹象。
(3) 周转材料减值测试
企业的周转材料大部分系包装材料(真空袋、礼盒、铝箔袋等),均可以用于产品包装(有使用价值),无明显减值迹象。
(五) 对公司存货所履行的盘点和其他审计程序情况
项目组根据存货特点制定了存货监盘计划,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1年12月31日对公司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具体监盘比例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盘点确认金额 | 监盘比例 |
原材料 | 273,988,549.47 | 269,627,372.09 | 98.41% |
在产品 | 263,059,285.49 | 233,459,797.31 | 88.75% |
库存商品 | 16,353,058.60 | 7,346,340.43 | 44.92% |
周转材料 | 10,389,012.85 | 1,550,947.75 | 14.93% |
发出商品 | 31,593,562.73 | ||
合 计 | 595,383,469.14 | 511,984,457.58 | 85.99% |
注: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主要通过获取发运清单、余额分析、函证和期后结转查证予以验证。
(六) 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评估并测试与存货保管、领用、出入库、盘点等相关的内部控制,确认存货管控的安全性和数量计量的准确性;
2. 核对期末实物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公司存货进行
实地监盘程序,核对数量、查看状况、检查相关的保管措施等;
3. 根据产品成本的一般核算方式与流程,对成本结转进行复核计算;对公司存货计价进行测试;
4. 查询公开市场猪肉价格信息,并将其与公司存货价格进行比较,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5. 关注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走势,分析公司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6. 检查与存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金额合理。
三、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3,38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18%。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18.24,较上年同期下降
49.78%。请你公司:(1)……;(2)……;(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4条第3点)
(一) 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和信用政策上期与本期均未发生变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2022年春节提前,销售旺季较上期提前,如客户十四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与市场以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两个因素影响,其一销售旺季提前所导致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其二2021年度猪肉市场行情较2020年度下滑导致公司销售规模大幅下降。上述原因均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1. 公司坏账政策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账龄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 公司本期坏账计提情况
(1)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元) | 坏账准备(元) | 计提比例(%)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241,584.66 | 1,712,079.24 | 5.00 | 95.31 |
1-2年 | 1,159,874.56 | 115,987.46 | 10.00 | 3.23 |
2-3年 | 324,408.15 | 64,881.63 | 20.00 | 0.90 |
3-5年 | 118,631.01 | 59,315.52 | 50.00 | 0.33 |
5年以上 | 82,517.79 | 82,517.79 | 100.00 | 0.23 |
小 计 | 35,927,016.17 | 2,034,781.64 | 5.66 | 100.00 |
(2)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8,845.06 | 805,936.58 | 2,034,781.64 | |||||
小 计 | 1,228,845.06 | 805,936.58 | 2,034,781.64 |
公司大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金额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95.31%,根据公司过往经验以及公司期后实际情况,未发现账龄较长客户存在经营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未出现明显的坏账风险。
(二) 核查程序及结论
1. 我们了解并评价了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测试了与应收账款管理及坏账准备计提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评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 复核公司的坏账政策,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分析管理层账龄分析的合理性,重新测算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4. 复核、重新计算公司的坏账准备。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年报显示,2021 年 9 月中旬开始,你公司期货交易员未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平仓操作,且平仓交易量远远大于当月在现货市场购入量,你公司将套期工具产生的损失认定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由于期货交易员私自进行平仓操作导致你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依据你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考核办法》,由期货交易员全额赔偿公司损失。经查,期货交易员支付给你公司的赔偿款,来源于其岳父施雄飚(为持有你公司 3.4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且施雄飚为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施延军之兄)自有及自筹资金,因此你公司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请你公司:(1)说明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效果;(2)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及其依据和合理性,相关赔偿款能否计入 2021 年营业外收入,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5条第2点)
(一)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及其依据和合理性
依据公司期货相关考核办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相关操作。如果未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操作的,业务盈利为正数,公司不予奖励;业务盈利为负数时,具体操作人员须全额赔偿),期货交易员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其赔偿。
公司期货交易员支付到公司账户的补偿款系来源于其个人及岳父施雄飚自有及自筹资金(因筹措资金时间紧张,施雄飚于2021年9月29日向其朋友王启辉(公司副总裁、原董事会秘书)临时拆借资金4,105.00万元,于2021年9月29日占用其兄弟施延军(公司总裁、原董事长)委托其支付给侄子的抚养费
595.00万元,之后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所得偿还对王启辉大部分欠款同时按照施延军委托支付其侄子抚养费570.00万并归还差额,截至目前施雄飚占用施延军资金的情形已经消除,对王启辉欠款尚未偿还余额为692.78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相关资金实际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情形。
综上,虽然公司期货交易员之岳父施雄飚,系持有公司3.4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且施雄飚为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施延军之兄,但施雄飚是基于其岳父的身份
而并非股东身份,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帮助其女婿支付补偿款,此笔交易不构成权益性交易。
(二)相关赔偿款能否计入2021年营业外收入,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公司期货交易员未按照公司期货交易指令,私自进行平仓操作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依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考核办法》需由操作人员全额赔偿公司损失。同时,经查证期货交易员支付给公司的赔偿款,来源于其岳父施雄飚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权益性交易,因此公司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经核查,我们认为期货交易员因自身原因导致公司发生损失并进行赔偿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赔偿款资金来源查证,此交易不构成权益性交易,因此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核查说明
针对公司期货交易员支付补偿款,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对期货决策小组相关成员和期货交易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平仓操作发生过程以及公司采取收取罚款的依据;
2. 获取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考核办法,核实其制定过程和制定时间;
3. 获取公司生猪期货相关会议纪要和相关日报表,了解公司拟执行生猪期货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决策过程;
4. 获取期货交易员还款单据、银行账户明细以及证明资金来源的其他支撑资料,了解补偿款实际来源;
5. 获取期货交易员岳父施雄飚银行账户明细、股票账户交易明细并对其进行访谈,了解其为何协助筹措资金;
6. 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包括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与期货交易员补偿款实际来源(除施雄飚临时向王启辉拆借资金和占用施延军委托其支付给侄子的抚养费外)不相关的声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属于权益性交易,相关赔偿款计入2021年营业外收入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符合准则规定,公司不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五、年报显示,2021年3月5日,你公司原控股股东安吉巴玛以3亿元的价格公开竞拍受让了你公司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截至2021年12月30日,安吉巴玛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了第一笔转让款支付义务,合计1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剩余转让款的支付安排,并结合安吉巴玛的履约能力,说明你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7条)
(一) 补充披露剩余转让款的支付安排
根据原控股股东安吉巴玛和金字火腿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债权转让协议,安吉巴玛参与公开拍卖时已缴纳的保证金1,000.00万元自动转为第一笔转让款中的首期款项,第一笔转让价款中的剩余9,000.0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0,000.0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 10,000.00 万元于2023年12 月30日前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安吉巴玛已于2021年12月30日支付金字火腿公司中钰资本相关债权转让对应的款项9,000.00万元。
为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安吉巴玛在与任贵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按照其与上市公司所约定的上述还款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如安吉巴玛应付上市公司债务可能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及/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进行,其将按照相关要求提前支付债权转让价款。
(二) 结合安吉巴玛的履约能力,说明你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度,公司收到债权转让款10,000.00万元。剩余债权转让款20,000.00万元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00,000,000.00 | 5,000,000.00 | 95,000,000.00 |
分期收款转让债权 | 100,000,000.00 | 4,556,820.71 | 95,443,179.29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8,863,585.87 | 8,863,585.87 | |
合 计 | 191,136,414.13 | 9,556,820.71 | 181,579,593.42 |
2. 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安吉巴玛、施延军与任贵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10.4条明确约定,丙方(施延军)承诺:“丙方对本协议项下甲方(安吉巴玛)应当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以及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安吉巴玛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项,施延军依法及依约负有连带偿还责任。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直接持有金字火腿公司87,987,227股以及通过金字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0亿股股份,此外还拥有其他股权、房产、现金及其等价物等可变现资产,同时安吉巴玛向任贵龙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字火腿公司股权尚有尾款未收到。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核查说明
针对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安吉巴玛和金字火腿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债权转让协议,了解相关转让款支付安排,并对本期回款情况进行查证;
2. 获取安吉巴玛、施延军与任贵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了解施延军先生针对安吉巴玛受让中钰资本相关债权需要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3. 分析安吉巴玛及原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偿债能力;
4. 复核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过程。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吉巴玛及其相关债务连带保证责任人施延军先生履约能力良好,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六、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2.53万元。请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以及你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和核算过程,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是否存在扣非净利润实际为负值的情形,如否,说明相关数据的具体计算过程及依据;如是,请根据本所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及扣除后收入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8条)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依据
项 目 | 金额(元)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776,470.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54,567.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996,263.3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105,349.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117,646.95 |
小 计 | 22,739,600.02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678,659.0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2,362.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1,728,578.48 |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中,报告期内对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的亏损以及收到的员工赔偿金。
非经常性损益分项目明细:
1.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主要为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收益4,776,470.71元。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金额(元) | 说明 |
2020年度综保区第二批政策兑现补贴 | 1,122,100.08 | 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报金义综合保税区2020年专项资金奖励材料的审核通知》(金义保管〔2019〕1号) |
2018-2020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项目验收补助 | 650,000.00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开经发〔2020〕217号) |
2020年度开发区扶持企业政策-电商换市奖励 | 461,200.00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开发区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金开办〔2021〕131号) |
2020年度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第二批兑现项目 | 444,700.00 | 收到金华市商务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0年度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第二批兑现项目补助 |
中央财政贴息 | 413,908.56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 |
金字火腿年产10万条两头乌火腿生产线等项目补助 | 372,548.39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金经信投资〔2020〕125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金(第二批)的通知 |
2019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电商换市”销售收入奖励 | 335,100.00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开发区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金开办〔2020〕153号) |
2020年度金华市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省级以上信息化荣誉奖励 | 285,000.00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金华市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金经信数经〔2021〕62号) |
2020年度标准化战略资金奖励 | 190,000.00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标准化战略资金的通知》(金市监便签〔2021〕186号)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补助 | 80,119.92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金经信投资〔2020〕125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金(第二批)的通知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93,600.00 | 收到金华经济开发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2020年二季度复工复产补助 | 89,300.00 | 收到金华经济开发区2020年二季度复工复产补助 |
燃气锅炉低碳改造补助 | 80,000.00 | 收到金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燃气锅炉低碳改造补助 |
2013年度农村市场与农产品流通连片建设补助资金 | 66,666.72 | 根据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商务局金市财商〔2014〕418号文件,公司于2014年收到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0元,按30年摊销,本期摊销金额66,666.72元 |
金华市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33,333.36 | 根据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金商务发〔2015〕118号),公司于2015年收到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按30年摊销,本期摊销33,333.36元 |
2013年度(金 华市财政)技术 改造财政补助资金 | 46,896.00 | 根据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金华市财政局金经信技投〔2014〕159号文件,公司于2014年收到技术改造补助资金781,600.00元,按200个月进行摊销,本期摊销金额46,896.00元 |
2019年度金华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补助 | 40,099.96 | 根据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金经信投资〔2020〕125号文件,公司于2020年收到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资金400,600.00元,按十年摊销,本期摊销金额40,059.96元 |
退役士兵税收减免优惠 | 37,500.00 | 收到退回的退役士兵税收减免优惠 |
稳岗补贴 | 31,491.00 | 收到的稳岗补贴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电力消费券补助 | 26,658.00 | 收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电力消费券补助 |
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 19,964.00 | 根据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市财建〔2011〕330号文件,公司于2012年收到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00,000.00元,按10年摊销,本期已全部摊销完 |
设备购置补助 | 15,000.00 | 根据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三批和2013年第四批市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市财农〔2015〕191号),公司于2015年收到设备补助款150,000.00元,按10年摊销,本期摊销金额15,000.00元 |
其他 | 19,382.00 |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 |
小 计 | 4,954,567.99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本期收到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转让款10,000.00万元,确认债权分期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12,996,263.37元。
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公司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现金流量套期,鉴于公司期货交易员未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平仓操作,且平仓交易量远远大于当月在现货市场购入量,所以将套期工具产生的损失55,105,349.00元认定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 公司根据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期货交易员承担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全部损失,并于2021年9月30日收回了全部补偿款55,105,349.00元。同时,经查证期货交易员支付给公司的赔偿款,来源于其岳父施雄飚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权益性交易,因此公司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2) 其他内容为公司零星营业外收支净额共12,297.95元。
(二) 公司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项 目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853,911.03 |
非经常性损益 | 21,728,578.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125,332.55 |
(三) 核查程序及结论
1.获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报明细,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逐项比对各项内容是否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2.检查未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利润表其他项目,逐项判断是否存在应计入而未计入的情况;
3.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有关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 检查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项目情况,确认政府补助是否计入适当的会计期间,并与相应的项目匹配是否合理;
5.检查政府补助相关文件,包括企业申报的相关资料、拨款文件、收款凭证、银行流水记录等支持性文件,以复核账面记录的收到政府补助的金额是否正确及与资产或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划分是否准确;
6. 对期货决策小组相关成员和期货交易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平仓操作发生过程以及公司采取收取罚款的依据;
7. 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包括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与期货交易员补偿款实际来源(除施雄飚临时向王启辉拆借资金和占用施延军委托其支付给侄子的抚养费外)不相关的声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扣非净利润实际为负值的情形。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闾力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春洋
二〇二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