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田湾河公司建设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田湾河公司建设环贡嘎旅游田湾河景区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
计概算控制在34,486.01万元以内。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项目实施在技术上和工程建设方面没有大的制约因素,施工条件好,项目建设方案可行,项目建设条件成熟,资金筹措方案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体风险可控,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熊宇副总经理职务的提案报告》;
熊宇先生于2022年4月7日,经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因工作原因,免去熊宇先生副总经理职务,之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免去熊宇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