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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智能装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深科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深科达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深科达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深科达的经营情况,对深科达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深科达的经营情况,对深科达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1年度,深科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1年度,深科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深科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深科达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深科达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深科达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深科达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深科达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1年度,深科达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1年度,深科达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1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1年度,深科达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2021年度,深科达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1、行业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多为显示面板生产企业、消费类电子厂商、半导体封测厂商等企业,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于上述厂商的新增产线设备投资需求以及现有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需求。近年来随着平板显示器件应用终端市场的不断扩展,国内显示面板和模组产能不断扩大,但行业下游需求影响因素较多,如果国家产业政策、贸易环境、境内外经济形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行业技术路径出现颠覆性的演变等,使得显示面板行业的终端需求不及预期,平板显示行业投资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半导体设备业务与半导体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虽然随着近年来全球半导体产业逐渐步入成熟发展阶段,但整个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波动,使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行业经营风险。此外,公司直线电机和摄像头微组装设备业务也可能会受到行业需求波动而影响。如果上述主要应用市场规模大幅萎缩或发生颠覆性的技术变化,届时公司不能通过开拓市场和提升自身技术研发能力来有效应对,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宏观环境风险

由于今年国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经济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报告期内,国内新冠疫情形势好转,但鉴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若未来疫情进一步恶化,可能将会影响公司采购原材料成本价格以及公司产品订单交付时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人才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公司深耕智能装备业务十余年,经过多年的人才培养和储备,公司建立了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研发团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对公司保持现有产品和技术的竞争优势,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相关的在研项目的推进具有关键性作用,其他研发人员对于公司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保持竞争优势亦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保持现有产品和技术的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存在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2)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每年都在不断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或不能实现产业化,或者公司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选择、技术创新机制和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未能很好地适应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需要,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竞争过程中丧失优势或处于劣势,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风险

(1)规模扩大引致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经营业绩快速提升,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形成了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进行及时调整,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2)产品升级换代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较大,公司需持续进行客户开发才能确保公司业绩实现不断增长。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进度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新领域、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3)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多项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等,促进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并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政府补助的金额为3,123.8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0.52%,占比维持在较高水平。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51,478.64万元,虽然目前公司整体收款情况良好,且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客户,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数额较大,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坏账增加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享受的所得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22.02%,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持续达到相关优惠条件,则公司的税负有可能增加,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10,920,747.11648,023,211.214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44,819.2672,777,939.91-2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412,740.4566,579,539.33-2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806,487.1517,631,544.60-700.01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4,142,474.86459,916,299.4766.15
总资产1,488,666,596.141,090,927,186.1736.46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1.20-3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1.20-39.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61.10-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417.18减少9.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715.72减少8.4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179.38减少1.21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1,092.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57%。公司主营的平板显示模组设备、半导体设备、直线电机及摄像模组类设备销售均有增长,其中半导体设备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30.14%。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23.40%,相比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存在不匹配的情况,主要由于:(1)因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5.42个百分点,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低于成本增长率;(2)报告期销售人员数量和人均薪酬上涨较快,另外因疫情导致销售费用中劳务外包费用增长较快,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低于销售费用的增长率。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00.01%,主要由于:(1)公司半导体封测设备和直线电机业务处于扩大市场规模阶段,为获取业务资源采取了较为宽松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2)物价上涨、上游原材料紧张,公司提前备货,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大量引入人才,导致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流出增加。(4)销售增加带来的出差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增加以及税费的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总资产同比增加36.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收规模增长带来的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增加,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账后扩大生产规模建造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增加。

5、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66.15%,主要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以及本年盈利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9.17%,主要是市场竞争激烈、加上人工、材料上涨,导致本报告期净利润减少,且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17%,由于公司所处的智能装备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公司密

切跟踪相关智能装备行业先进技术,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发展动向,结合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趋势,确立了一系列前瞻式研发项目,保证了公司在日益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的技术研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4项,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0项,新获得软件著作权10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市场竞争力。

2、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凭借卓越的设备性能、先进的技术水平、精湛的工艺设计、强大的交期管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已获得了行业优质客户的广泛认可,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方面,公司与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业成科技、华为、京东方、维信诺、欧菲光、小米等一大批境内外优势龙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半导体设备业务方面,公司与晶导微、扬杰科技、通富微电、华天科技等优质企业达成了合作。报告期内,公司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领域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广东省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3、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以客户需求以及市场趋势为导向,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及机遇,深入挖掘客户需求,采取主动沟通、主动咨询、引导消费的服务理念和方式,利用自己的专业性为客户提供先进性咨询、建议、产品研发等服务,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平板显示器件后段制程主要包含贴合、绑定、检测、清洗、包装等工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提供涵盖平板显示器件后段制程主要工艺和工艺适用设备的能力,并已向智能设备关键零部件、半导体封测和摄像头微组装领域拓展,具备丰富的产品线,可为客户提供灵活可靠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保证设备与客户生产环节的最大匹配,实现公司产品价值最大化。

4、项目实施及品质管控优势

经过公司多年从事平板显示领域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长期服务大型面板和模组生产领域的知名客户,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为确保自动化设备的安全、稳定、精确运行,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15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文件,并建立了以品质部为质量控制执行核心,市场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等部门协作配合,全面覆盖原材料采购过程、生产装备过程、整机调试过程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赖。

5、人才竞争优势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并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重视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引、育、用、留”体系,公司形成了一支由研发技术人员、销售服务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组成的高度稳定的人才队伍。在同类企业中具有较强的人才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为975人,其中研发人员240名,占员工总数的24.62%。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确定了联合培养模式,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司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与此同时,在长期的研发和项目实践中,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和具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实行了一系列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技术激励机制,以及考评、奖励等激励措施,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的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了队伍的稳定。公司的人才优势以及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有效的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综上所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1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74,443,416.21元,同比增长22.5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17%。由于公司所处的智能装备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公司密切跟踪国际平板显示行业及半导体行业先进技术,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发展动向,结合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趋势,确立了一系列前瞻式研发项目,保证了公司在日益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的技术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4项,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0项,新获得软件著作权10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市场竞争力。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9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334,087,4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57,112,551.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974,84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3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56.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2021年3月募集资金净额27,697.48
减:对募集项目的累计投入21,759.93
银行手续费0.22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119.06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056.40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056.40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持股,股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比例2021年度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黄奕宏董事长、总经理1,335.97305.211,641.1820.25%
张新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335.0932.09367.184.53%质押17.00万股
郑建雄董事----
黄宇欣独立董事----
李建华独立董事----
陈德钦监事会主席-18.7118.710.23%
覃祥翠职工代表监事-3.923.920.05%
丁炜监监事----
秦超副总经理33.2034.3367.530.83%质押17.00万股

深科达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奕宏,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0.25%的股份,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1年度,深科达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新明和公司副总经理秦超所持深科达股份中各有17.0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外,深科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深科达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志广 闫佳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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