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目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5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3
议案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附件一: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8附件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3附件三: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6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4
会议须知为保障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远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需满足西安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陕
西省一码通识别码为绿码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场参会,请予配合。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14:00
(二)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九)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工作内容、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2022年相关工作的规划,出具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就2021年工作内容、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2022年相关工作的规划,出具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三: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7,941,100.4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243,380.5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243,758.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28%。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1)。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管理规定,执行市场监督部门关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变更前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氢氧化钠、抛光液、ITO蚀刻液、铬蚀刻液、双氧水、盐酸、硫酸、丙酮、显影液、异丙醇、去光阻液、硝酸、磷酸、氢氧化钾、无水乙醇、氢氟酸、乙酸、氨水、氢氟酸和氟化铵混液、六甲基二硅烷胺、金蚀刻液、甲醇(不含M100甲醇燃料)、硼酸、(酸性、碱性)清洁剂、乙酸酐、乙醚、三氯甲烷、高锰酸钾、甲苯、氯化汞、乙酸汞、碘化汞、氧化汞、叠碳化钠、硫氰酸汞、硝酸汞、溴化汞、硫酸汞、锂、重铬酸钾、三氧化铬、硝酸铜(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4日);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及器件、液晶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化工材料(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24.3759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汇会验(2022)第079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219.382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243.7585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6219.3826万股变更为40243.7585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1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1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243,759股,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437,585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243.7585万股,均为人 |
通股。
通股。 | 民币普通股。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氢氧化钠、抛光液、ITO蚀刻液、铬蚀刻液、双氧水、盐酸、硫酸、丙酮、显影液、异丙醇、去光阻液、硝酸、磷酸、氢氧化钾、无水乙醇、氢氟酸、乙酸、氨水、氢氟酸和氟化铵混液、六甲基二硅烷胺、金蚀刻液、甲醇(不含M100甲醇燃料)、硼酸、(酸性、碱性)清洁剂、乙酸酐、乙醚、三氯甲烷、高锰酸钾、甲苯、氯化汞、乙酸汞、碘化汞、氧化汞、叠碳化钠、硫氰酸汞、硝酸汞、溴化汞、硫酸汞、锂、重铬酸钾、三氧化铬、硝酸铜(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4日);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及器件、液晶显示材料、医药中间体、化工材料(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二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 第二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起生效并实施。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12)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附件《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一: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过去一年,是不平凡之年。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莱特光电全体同仁凝心聚力,团结奋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牢牢把握OLED快速发展的机遇,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驱动”的经营理念,在产品研发创新、提升市场份额、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及保障客户供应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凭借高质量的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服务优势为京东方、华星光电、和辉光电等OLED面板生产厂商持续供货,充分发挥公司在OLED终端材料领域技术创新及产能规模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65.39万元,较2020年增长2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4.11万元,较2020 年增长52.7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2,865.09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7.0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0,885.81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6.10%。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精准研发,解决了OLED有机材料的卡脖子难题,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研发生产的Red Prime材料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引领中国OLED终端材料的发展。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怀下,公司凭借硬科技实力,于2022年3月完成了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进入新阶段。
二、2021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各项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履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独立董事积极建言献策,在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运作,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有董事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表决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1.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22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2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等3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3.31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6.09 |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07.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09.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0.0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等2项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 | 2021.11.0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九次会议
九次会议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12.21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董事会共提请召开4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表决情况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2.2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19项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4.0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06.29 |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0.2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2021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2022年度经营及工作计划
(一)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不断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完善产品的系列化布局,加强新客户拓展,实现客户基本全覆盖,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销售方面,公司将继续专注于OLED有机材料的业务发展。对于OLED终端材料,在现有客户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维信诺、信利等新客户,并大力推进新产品的量产导入,实现新客户、新产品的销售突破,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对OLED中间体,公司加快推进新产品的批量供货,同时整合公司研发、设备及产能资源,向医药中间体市场扩展,从而对公司的中间体业务形成一定的补充。
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将加快推进Red Prime的产品迭代,推出更高功效,更长寿命,并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新材料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加快系列化材料(Green Host, Red Host, Green Prime等)的研发及量产进度,积极推进商用化技术量产的同时,开展前瞻性技术的研发,比如TADF、超荧光材料的开发,保持自主开发的优越性 ,同时加强合作开发等模式,使公司始终处于显示材料研发的领航地位。
生产与质量方面,公司以质量为第一要素、质量体系为依托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持续完善产品工艺、过程管理、检验规程等,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同时,在2022年,公司持续优化生产资源调配及生产组织,确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积极推进生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优化人员结构、加大人员培养力度,提升生产管理及作业水平,扩充后备人才队伍,进而持续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产过程管理,降低生产成本。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公司目前已进入国内主流面板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包括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量第一的京东方、第二的华星光电以及和辉光电等行业龙头企业。公司核心客户优质稳定,且能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的高速发展和客户需求的增长,公司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逐步进行产能的释放,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增强客户黏性。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塑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文化系统。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企业业务流程特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整合各项业务工作流程,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人才建设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公司以现有团队为基础,内部人才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保证研发和新项目的人才需求,并通过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良好的企业文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培养、引进、使用、退出等管理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二: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1.26 | 审议通过《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3项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6.09 |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7.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9.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11.0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2.21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担保情况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议。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特此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三: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36,653,887.30 | 274,627,850.26 | 2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941,100.44 | 70,677,738.23 | 52.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614,346.65 | 66,366,520.60 | 42.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0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34 | 12.89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035,843.96 | 58,096,417.48 | 190.96 |
项 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总资产 | 1,028,650,887.29 | 809,631,358.66 | 2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8,858,112.66 | 696,685,391.91 | 16.10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28,650,887.29元,同比增加219,019,528.63元,增长27.05%,2021年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主要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82,439,052.65 | 41.85 | 65,097,747.60 | 18.83 | 180.25 |
应收票据 | 700,000.00 | 0.16 | 9,610,988.10 | 2.78 | -92.72 |
应收款项融资 | 1,680,000.00 | 0.39 | - | - | - |
预付款项 | 2,873,408.77 | 0.66 | 1,207,281.28 | 0.35 | 138.01 |
其他流动资产 | 22,070,560.73 | 5.06 | 37,692,335.16 | 10.90 | -41.45 |
A. 货币资金说明
主要系本期收入规模增加,销售回款金额增加所致。B. 应收票据说明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不符合终止确认的票据减少所致。C. 应收款项融资说明
主要系应收票据重分类所致。D. 预付款项说明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5,889,773.53 | 42.37 | 345,783,122.30 | 42.71 | 26.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2,761,113.76 | 57.63 | 463,848,236.36 | 57.29 | 27.79 |
资产总计 | 1,028,650,887.29 | 100.00 | 809,631,358.66 | 100.00 | 27.05 |
主要系预付知识产权代理费用增加所致。D.其他流动资产说明: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下降所致。2)主要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2021年期末,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变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在建工程 | 173,731,158.36 | 29.31 | 98,433,352.92 | 21.22 | 76.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53,916.82 | 0.46 | 4,293,948.21 | 0.93 | -35.87 |
A.在建工程说明
主要系长安二期项目和蒲城项目建设持续投入所致。
B.其他非流动资产说明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219,792,774.63元,同比增加106,846,807.88元,增长94.60%,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0,255,282.82 | 59.26 | 92,770,861.01 | 82.14 | 40.4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9,537,491.81 | 40.74 | 20,175,105.74 | 17.86 | 343.80 |
负债合计 | 219,792,774.63 | 100.00 | 112,945,966.75 | 100.00 | 94.60 |
1)主要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10,011,763.90 | 7.69 | - | - | - |
应付票据 | 9,487,741.00 | 7.28 | 2,638,765.48 | 2.84 | 259.55 |
应付职工薪酬 | 6,263,689.54 | 4.81 | 3,883,092.13 | 4.19 | 61.31 |
应交税费 | 9,776,617.78 | 7.51 | 1,352,549.47 | 1.46 | 622.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44,233.77 | 10.09 | 6,535,903.39 | 7.05 | 101.11 |
其他流动负债 | 700,000.00 | 0.54 | 6,643,488.10 | 7.16 | -89.46 |
短期借款说明
主要系本期新增金融机构短期借款所致。A. 应付票据说明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C.应付职工薪酬说明
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增加所致。D.应交税费说明
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所致。E.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说明
主要系公司应偿还长期借款增加所致。F. 其他流动负债说明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不符合终止确认的票据减少所致。
2)主要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借款 | 75,775,313.00 | 84.63 | 15,300,000.00 | 75.84 | 395.26 |
预计负债 | 1,942,899.43 | 2.17 | 615,846.66 | 3.05 | 215.48 |
递延收益 | 4,422,298.23 | 4.94 | 2,479,259.08 | 12.29 | 78.3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396,981.15 | 8.26 | 1,780,000.00 | 8.82 | 315.56 |
A.长期借款说明
主要系长安二期项目和蒲城项目建设持续投入所致。B.预计负债说明
主要系待执行亏损合同增加所致。C. 递延收益说明
主要系本年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D. 其他非流动负债说明
主要系预收款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08,858,112.66元,同比增加112,172,720.75元,增长16.10%。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股本 | 362,193,826.00 | 44.78 | 362,193,826.00 | 51.99 | - |
资本公积 | 226,031,805.58 | 27.94 | 221,800,185.27 | 31.84 | 1.91 |
盈余公积 | 18,804,820.06 | 2.32 | 14,678,929.37 | 2.11 | 28.11 |
未分配利润 | 201,827,661.02 | 24.95 | 98,012,451.27 | 14.07 | 105.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8,858,112.66 | 100.00 | 696,685,391.91 | 100.00 | 16.10 |
(二)经营成果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36,653,887.30元,同比2020年度增长22.59%,实现净利润107,941,100.44元,同比2020年度增长53.28%。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一、营业总收入 | 336,653,887.30 | 274,627,850.26 | 22.59 |
减:营业成本 | 119,115,426.65 | 110,154,629.56 | 8.13 |
税金及附加 | 3,533,997.12 | 2,570,289.46 | 37.49 |
销售费用 | 7,677,170.53 | 6,288,894.91 | 22.08 |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 44,855,595.45 | 38,496,144.41 | 16.52 |
研发费用 | 36,674,189.36 | 29,450,873.45 | 24.53 |
财务费用 | 3,087,648.60 | 4,786,480.26 | -35.49 |
资产处置损益(损失以“—”号) | |||
加:投资收益 | 1,664,244.43 | 1,281,463.15 | 29.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04,574.57 | 667,335.80 | 20.57 |
资产减值损失 | -11,568,488.49 | -3,864,984.65 | 199.32 |
信用减值损失 | -1,343,414.83 | -2,108,814.51 | -36.30 |
其他收益 | 9,233,035.57 | 3,883,106.85 | 137.7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120,499,810.84 | 82,738,644.85 | 45.64 |
加:营业外收入 | 4,012,476.48 | 162,103.74 | 2375.25 |
减:营业外支出 | 37,589.88 | 579,830.45 | -93.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124,474,697.44 | 82,320,918.14 | 51.21 |
减:所得税费用 | 16,533,597.00 | 11,899,748.14 | 38.9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 107,941,100.44 | 70,421,170.00 | 53.28 |
业绩变动分析:
A. 营业总收入说明营业总收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22.59%,主要得益于公司核心产品OLED终端材料销售收入同比增幅达37.20%,占2021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86.59%。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是原有OLED面板客户的产能不断释放带来的需求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研发出新系列高性能的产品以匹配客户对产品不断提升的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公司一直以来对新客户的不断拓展,新客户带来的新的订单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不断巩固维护现有客户的需求稳步增长,继续加大新客户、新产品的业务拓展,保持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具体OLED有机材料和其他中间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 | 本期报告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率(%) |
OLED有机材料
OLED有机材料 | 303,289,308.58 | 233,849,583.61 | 69,439,724.97 | 29.69 |
其中:OLED中间体 | 39,341,537.24 | 41,472,970.33 | -2,131,433.09 | -5.14 |
OLED终端材料 | 263,947,771.34 | 192,376,613.28 | 71,571,158.06 | 37.20 |
其他中间体 | 1,529,291.26 | 11,507,711.14 | -9,978,419.88 | -86.71 |
合计 | 304,818,599.84 | 245,357,294.75 | 59,461,305.09 | 24.23 |
B. 税金及附加说明主要系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C.财务费用说明主要系本期费用化利息和汇兑损益减少所致。C. 资产减值损失说明主要系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D. 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构成如下
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减少。E. 其他收益说明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F. 营业外收入说明主要系公司申报科创板取得上市补贴所致。H.所得税费用说明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报告数 | 上期同期数 | 同比变动(%)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6,786,773.31 | 258,911,471.35 | 49.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750,929.35 | 200,815,053.87 | 8.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035,843.96 | 58,096,417.48 | 190.9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464,864.00 | 370,781,563.15 | -29.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2,305,789.00 | 605,265,739.88 | -36.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840,925.00 | -234,484,176.73 | 不适用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069,056.39 | 462,057,957.82 | -79.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94,845.77 | 311,980,707.48 | -90.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74,210.62 | 150,077,250.34 | -56.84 |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508,547.18 | -28,739,091.59 | 不适用 |
现金流量分析:
A.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说明
主要系本期营收规模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B.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说明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C.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说明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支出所致。D.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说明
主要系2020年收到投资款36,000.00万元所致。E.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说明
主要系2020年收购MS股权18,000.00万元所致。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基于对2021年各项工作的总结,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祥高、王珏、于璐瑶、卫婵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