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年6月15日,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威科技的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安信证券对东威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东威科技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东威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东威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东威科技经营情况,对东威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东威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东威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 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东威科技的内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东威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岀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肖治国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02号),就肖治国作为科创板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1年10月第一次质押公司股份时,未及时披露质押情况,直至2021年12月第二次质押公司股份时才一并对外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对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肖治国予以监管警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东威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岀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岀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岀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岀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威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
2022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肖治国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02号),就肖治国作为科创板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1年10月第一次质押公司股份时,未及时披露质押情况,直至2021年12月第二次质押公司股份时才一并对外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对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肖治国予以监管警示。
2、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 重大风险事项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公司业已形成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且有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该等核心技术是保证公司产品性能以及进一步研发新技术的基础,对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或保密信息泄露、相关技术人员不慎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公司的核心技术等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若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将可能给公司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机械、化工、电子、电气控制、工业设计、工程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和人才。上述技术人员对于新产品设计研发、产品成本控制以及提供稳定优质的技术服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技术人才亦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三)新客户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定制化设备,具有单台设备价格高、使用周期长的特点。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产能扩建、设备技改或工艺更新的需求,短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面临持续开拓新客户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无法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均在中国大陆设厂,并引入国际先进的工艺方式与制造技术。其中水平连续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外资企业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来源于其集团的德国工厂;垂直升降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台资企业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港资企业东莞宇宙电路板设备有限公司和港资企业宝龙自动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技术均来源于港台地区。目前各家竞争者也开始陆续推出垂直连续电镀设备。若上述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挤压、抢占公司产品的市场,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20,200.02万元、29,240.15万元和43,470.62万元,2021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82.48%。未来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10337)。公司子公司广德东威于2019年9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4001684)。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广德东威2019年至2022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808.56万元、849.03万元和1,532.52万元,占当期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32%、8.59%和8.51%。如果国家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满后未能顺利通过重新认定,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公司经营受下游PCB制造业景气度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面向下游PCB制造厂商,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PCB制造厂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增速。如果未来下游PCB制造业景气度下降,则预计下游PCB制造厂商将会减少相关电镀设备的采购,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新行业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PCB电镀领域和通用五金电镀领域。目前,公司已逐步向电镀设备的其他应用领域如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下游新行业拓展。在新行业应用领域内,公司的技术储备及经营时间相对较短,品牌认知度仍在建立过程中,由于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方案选择存在不确定性、市场进入门槛和竞争格局等不同,从而使公司面临新行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风险。
(九)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PCB电镀领域、通用五金电镀领域、新能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专用设备领域。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大。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在延续,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我国宏观经济基本保持平稳,但仍面临宏观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经营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04,628,678.59 | 554,485,762.46 | 4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60,878,175.36 | 87,812,034.84 | 8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149,373,001.49 | 78,938,175.68 | 89.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70,536.94 | 112,236,852.28 | -20.73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8,798,667.01 | 358,030,550.82 | 114.73 |
总资产 | 1,492,412,212.05 | 858,437,959.25 | 73.85 |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0.80 | 56.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0.80 | 56.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6 | 0.72 | 6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48 | 27.92 | 减少0.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7 | 25.10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50 | 7.57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2021年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11%,主要系PCB行业在2021年景气度回升,PCB企业新建及扩建投资加大,另外公司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扩大销售,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大幅增长。
2、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83.21%、89.23%,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降低成本费用,毛利率和净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准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同比增长
114.73%和73.85%,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共募集资金净额29,404.99万元以及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0.73%,主要系应收款项及存货增长较大所致。
5、本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增长56.25%、61.11%,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技术创新研发方面,公司立足PCB电镀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加强研发及技术成果应用,在技术水平先进性、制造工艺成熟度等方面,形成了以垂直连续电镀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电镀均匀性、贯孔率(TP)等关键指标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加强核心技术在其它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渠道,在PCB电解蚀刻机、卷式水平镀铜线、垂直连续硅片电镀机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成为公司新的核心技术优势和业务增长点。
在研发团队上,公司的核心研发团队在机械、化工、自动化、信息技术等领域有着多年的研究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的实用技术,逐步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性能得到众多用户的认可和充分肯定。
在技术成果的转化方面,公司不断将PCB领域的垂直连续电镀技术等,拓展应用至新能源材料专用设备,包括锂电和光伏专用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取得多项研发技术成果,形成了独立自主的首创技术和机型,并已具备量产条件,取得
了较好的效果。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形成了鼓励原创和创新的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研发团队创新技术研发及技术成果应用,加大研发投入及奖励力度,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综上所示,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为了满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迭代、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等战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6,036.83万元,较上年增长43.86%。
2021年度,公司继续在电镀设备领域不断深耕,着力解决行业技术痛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在环保型高效连续滚桶式锌镍合金电镀线的研发、PCB电解蚀刻机的研发、卷式水平镀铜线的研发、薄板垂直连续电镀填孔自动线的研发、垂直连续硅片电镀机的研发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威科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9日出具了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9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059.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49,940.83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1、募集资金总额 | 346,288,000.00 |
2、减:保荐费及承销费用等(含税) | 32,860,00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 313,428,000.00 |
3、减: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 14,891,200.00 |
4、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 2,784,388.08 |
5、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 45,095,636.62 |
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7,113,396.22 |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621.70 |
本期募资资金项目支出 | 46,453,961.84 |
本期购买理财 | 140,000,000.00 |
6、加:发行费用税金转入 | 2,626,537.0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5,284,108.75 |
注: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09.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11.34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后因公司“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1,200.01万元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被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509.5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威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2021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1 | 刘建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4,760.00 | 11.00 | 4,771.00 | 无 |
2 | 肖治国 | 董事 | 813.99 | - | 813.99 | 171.00 |
3 | 李阳照 | 董事、副总经理 | 533.45 | 3.00 | 536.45 | 无 |
4 | 危勇军 | 监事 | 414.55 | - | 414.55 | 无 |
5 | 聂小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30 | - | 400.30 | 无 |
6 | 石国伟 | 董事 | 281.82 | - | 281.82 | 无 |
7 | 江泽军 | 董事 | 249.19 | - | 249.19 | 无 |
8 | 钟金才 | 监事会主席 | 150.91 | - | 150.91 | 无 |
9 | 孔青 | 监事 | - | 30.03 | 30.03 | 无 |
10 | 周湘荣 |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80.00 | - | 80.00 | 无 |
11 | 钦义发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79.83 | - | 79.83 | 无 |
12 | 陆华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13 | 林金堵 | 独立董事 | - | - | - | - |
14 | 王俊 | 独立董事 | - | - | - | - |
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2021年度,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董事肖治国持有东威科技的股权被质押171.00万股外,东威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东威科技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周鹏翔 | 胡德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