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狄爱玲的监管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9

时任董事长狄爱玲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99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狄爱玲:

经查明,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显示,2018年9月27日,你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以下简称“江西银行”)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你公司向江西银行批量推荐下游客户,江西银行经审核后,向上述客户发放贷款。上述协议项下,总贷款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由江西银行发放到客户账户后,全部通过受托支付形式支付至你公司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客户前期拖欠你公司或向你公司采购商品的货款。上述贷款由你公司按照5%的比例缴纳保证金,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协议由你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狄爱玲签字、盖章。《问询函回复》显示,江西银行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向36名自然人提供借款共计7,130万元,你公司提供对

外担保的日最高担保余额为7,130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6%。你公司未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的规定。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狄爱玲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

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