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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

时 间 表(现场)

1.9:00—9:30股东及股东代表登记、签到

2.9:30—11:00 作报告(具体见议程)

3.11:00— 审议、表决及其它内容

时 间 表(网络投票)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

四、推举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

五、股东投票表决

六、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八、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科学发展”的要求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公司以“创一流、创标杆”为主线,明确“十四五”战略发展方向,全面贯彻“明方向、求创新、抓发展、强管理、防风险”高质量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第一部分:2021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851.93万元,同比增长

17.00%;合并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5,075.76万元,同比增长8.76%。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63.83亿元,股东权益26.7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0.81亿元)。

公司供水业务全年累计实现售水量41,536万吨,完成计划的103.85%,同比增加7.35%,实现污水处理量11,991万吨,完成计划的104.61%,同比增长10.24%。

二、董事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年初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 树立标杆意识、一流意识,攻坚克难,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完成公司治理自查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及《关于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江证公司字{2020}141)要求,公司完成公司治理自查专项行动。此次治理专项行动跨越2018-2020年,完成填报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清单”共七大类119个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1年4月底提交中国证监会。根据浙江证监局反馈的公司在治理自查清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公司实际进行梳理,起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适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完成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8月30日分别组织进行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切实拉近与中小投资者距离,有利于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增强对公司信心。

(三)发布《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时刻谨记企业的责任和使命,把企业经营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

价值。公司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从用户、员工、投资者和各方参与者角度全面阐述企业经营与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发布《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彰显公用事业类公司的社会责任。

(四)做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2021年6月8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根据公司资金使用的统一安排和有关分红规定,及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优化确定公司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告日、除权日、除息日、到账日、不同股东的相关分配方法等具体分配事项,发布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1年8月4日完成公司2020年年度现金分红工作。

(五)完成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方面工作

新《证券法》实施,《刑法修正案》落地,监管趋严,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增加。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推进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相关事宜。议案经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招标确定以一年16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华泰保险的保险产品。

(六)做深做透水务主业

公司发挥品牌效应,积极寻找水务投资合作项目,推进水务主业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建设舟山市岱北水

厂工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丽水市胡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

公司现有水务项目的做深做透及重大项目推进:丽水市腊

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2万吨/日)已完成交工验收,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6万吨/日),已通水试运行;钱塘垅水厂扩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土建完成85%,总平工艺安装完成约60%,设备安装工程完成20%;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3万吨扩建、12万吨提标),完成工程提标改造部分96%,扩容部分96.4%,总体工程进度96.3%;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4万吨/日)土建完成78%,设备安装完成92%,已于11月27日通水试运行。

2021年公司构建“城市水厂为主,农村水站为辅”的供水格局,实现7座乡镇水厂、701个供水点委托运营,业务范围覆盖舟山、丽水、金华等7个县市,累计解决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舟山公司解决桃花岛、白沙岛等2万余名群众困扰多年的用水难题;供水公司完成开化、富阳、婺城区等地498个水站的建设,农村供水覆盖范围由城市向农村进一步扩大。舟山岛北水厂顺利通过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评选。兰溪钱江水务公司和永康钱江水务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关于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项目协议;供水公司与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签订了《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婺城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净水、消毒、检测设备项目采购合同》。通过农村饮用水工作持续推进,不仅扩大了公司的供水范围,提高了农村饮用水水质,

促使公司产业链延伸,而且增加了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七)规范管理,创新思路,助推公司提质升档公司紧扣“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科学发展”的总目标,以“创建服务型总部”一个中心为引领,以“品牌建设年、质量管理年”两个专项提升年为抓手,以“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人才管理”三个专项管理为依托,探索条线式管理模式,以清单式管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狠抓“补短板、强监管”,构筑管理闭环,稳固发展成果,助推管理水平进阶。

1.完善制度建设和创新条线式管理。为加强水务公司运营管理,2021年修订并编制《招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14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严控管理风险,有效契合公司管理需要,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水务公司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公司全面梳理制度要点,对需分(子)公司报备、报批或关注的制度条目划重点、划红线,明确70个类目125项制度清单。公司立足“服务前置”、“管理前置”、“监管前置”的理念,围绕“制度清单、职能清单、需求清单、条线式管理清单、闭环清单”5份管理清单,统筹打造服务型总部。

2.公司整体推进品牌形象建设,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整体打造品牌形象提升,致力于将公司理念、文化、服务内容、标准化管理规范等抽象概念转换为目视化应用,打造品牌资产,赋予品牌管理职能,扩大品牌知名度。

3.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二是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归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活期存款收益。三是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对所属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四是扩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资金平台加强与各银行的合作关系,拓展与外资银行的融资合作,通过规模优势取得的资金成本远低于市场平均利率。

4.推进公司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工作。(1)生产标准化创建100%完成:公司下辖30座水厂、4座污水处理厂均完成公司系统标准化创建,出厂水均符合并优于国家标准。(2)公司探索构建信息化二次供水平台。根据对永康公司、丽水公司、兰溪公司二供工作的调研情况,结合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搭建兰溪数字化供水管理平台,打造二供运维管理新模式。(3)公司搭建财务信息化系统。(4)按照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公司信息化综管平台陆续完成综合监管模块、预警服务模快、事件处理模块、KPI指标报表模块、APP应用模块等五大模块的开发建设,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5)标准化建设获荣誉,公司档案工作实现“省级、部级”双创标;公司总部及赤山埠分公司获评“杭州市智安单位”荣誉称号;丽水公司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5.创现工作取得新成果。公司积极推进创建“现代化水厂”和“现代化营业所”工作。舟山市定海水厂9月通过浙江省现代化水厂评定。公司目前拥有丽水市水阁水厂、舟山市临城水

厂、舟山市岛北水厂、永康市南山水厂和舟山市定海水厂5家现代化水厂及舟山市定海营业所、普陀营业所、丽水白云营业所3家现代化营业所,公司整体创现比例超过浙江省现代化水厂创建比例的1/4,创现比例全省第一。

6.进一步发挥水务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由专家参与公司项目可行性论证、技术难题解决及安全供水、培训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公司水务主业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7.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组织对重大工程设计方案、可研及其它技术改造方案等进行评审,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狠抓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范招标行为;紧抓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严控工程成本和费用,严抓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8.有序开展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推进各分子公司水价调整及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方面工作;在不断做深做透做优水务主业的基础上,稳中求进、破局创新,“运营、建安、资金、设计、科贸”五个平台联动互促,水务主业多点发力,城乡水务一体化得到实质突破,抢抓农饮水政策机遇,统筹谋划二次供水、复合碳源推广、合同节水、水质监测、业务培训等重点工作的全方位推进,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新的增长。

9.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风险防范”为抓手,“内部达标、行业创标”双管齐下,通过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保障公司安

全生产平稳有序,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环境。公司对内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提升安全指导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公司对外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创标,目前5家公司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15家公司已通过三级评审,通过率100%,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第二部分、董事会日常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2次,累计审议议案23项。具体如下:

(一) 2021年4月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公司经理层2020年度基本年薪与绩效考核的议案;

7.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8.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11.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6项。

(二)2021年4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工程管理部更名的议案;

3.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等3项。

(三)2021年8月24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七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关于投资建设丽水胡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3.关于投资建设舟山岱北水厂工程项目的议案等3项。

(四)2021年10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四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参会人数、会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位董事勤勉尽职,

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要求,董事会会议相关公告及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予以公开披露。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研究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主要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计划等工作情况,并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经理层绩效考核议案》;各次专门委员会上,委员们均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各独立董事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涉及公司担保、聘任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利润分配、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变更等重大事项方面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具体见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四、组织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

(一)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8.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9.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等9个议案。

股东大会邀请了中介机构参加,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律师出具了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予以公开披露,2020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给股东投票提供了便利。

五、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主要有:

1.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352,995,7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含税)现金红利),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完成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共派发现金总额为52,949,363.7元。

2.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实际执行均控制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以内。

3.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事项。2021年10月21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4.发行中期票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021年10月21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2021年,公司认真做好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重大信息。全年4次定期报告和33次临时公告均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有效保证了全体股东知情权,使各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2332号文件,公司2020-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良好。

七、加强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舆情管理

公司高度注重投资者调研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 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树立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增进彼此了解和相互信任,有效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获得扩大投资者认同,也提升了公司证券市场形象。通过上证e服务舆情服务平台及时加强公司有关舆情的监控,便于公司快速掌握舆情动态,并积极应对。2021年,公司及时准确地做好投资者e互动平台回答17次。

浙江证监局在3.15期间开展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投保主题教育活动及浙江上市协会“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投屏、漫画、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贯,并把活动总结报告浙江证监局。

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在辖区开展“为投资者办实事”投资者保护主体实践活动的通知》,贯彻落实证监会党委、

浙江证监局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统一部署,结合投资者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定公司八个实践活动项目及工作方案,根据计划进度督促落实,完成对投资者保护法规政策的宣贯工作、现金分红、业绩说明会、开通公众号、投资者接待等活动,11月底公司八大项目实践活动全部执行落实到位,全面总结活动情况,并将项目实践及工作方案总结报告浙江证监局。

八、加强内控管理

公司强化内控,持续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一方面,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涉及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大修理技改等若干项制度,各分子公司也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另一方面,优化内控环境,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措施,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水费管理、工程建设、采购、招投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内控监督。 根据公司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通过公司自我评价和内审部门双重监督机制,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设计能力及执行力度。2021年公司重点对子公司进行水费、废旧物资处置、存货、工程建设等“定制专项审计”工作,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审计工作,梳理工程建设、采购、建安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钱水建设公司、运营分公司规范化审计检查工作等,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同时,公司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第三部分、2022年工作纲要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认真贯彻“十四五”战略规划,高效执行“明方向、求创新、抓发展、强管理、防风险”高质量发展思路,巩固公司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努力将钱江水利打造成一流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具体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计划

计划售水总量约4.1亿吨,污水处理量约1.35亿吨,努力实现营业收入约17.7亿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董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因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员变动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导致公司2021年换届工作没有完成。2022年在各大股东指导下,认真做好换届相关工作,实现公司平稳发展。

2.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进一步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适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做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相关工作

因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及接受股东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控制权, 而中国水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9.99%,电建集团通过中国水务间接拥有钱江水利的权益将超过钱江水利已发行股份的30%,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电建集团应当向除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公司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确定要约收购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协调券商做好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关于要约收购致全体股东报告书,适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要约收购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并公告;按规定做好要约收购及后续相关披露工作。

4. 公司按照“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方向,发挥各平台协同效应,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总部服务中心职能,强化品牌形象提升、质量管理提升两条路径建设,持续构建条线式管理新模式。以服务型总部建设为引领,立足“服务前置”、“管理前置”、“监管前置”,践行条线式管理理念,牢牢树立责任意识、超前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深入推进品牌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打造品牌资产,全新塑造钱江水利一流品牌形象,扩大品

牌知名度。结合公司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及信息化整体推进,梳理公司规范化管理的薄弱环节、管理短板,扎实开展质量管理提升活动,促进公司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增强企业软实力。

发挥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办法的引导作用,激励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三年行动计划,扩充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拓展职业培训力度,提升人力资源综合水平。进一步发挥钱江水利咨询委员会职能,提高水务专业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计划预算、审计等,不断提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打造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务标杆企业。

公司继续优化整合运营、建安、设计、资金、科贸五大平台资源,进一步扩大平台联动优势,抢抓机遇,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面对环保产业的大变革,公司积极掌握市场动态,探索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固废处理、垃圾发电等投资方向,优化产业布局。

加强与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及高新科技企业的产业合作,促进公司与科研机构专业资源的深层融合。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为主线,结合复合碳源推广的经验和相关渠道,积极整合外销资源,促进科贸平台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科技底蕴及公司核心竞争力。

结合公司“十四五”规划定位,探索开展再融资、并购和股本扩张机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为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5.积极开拓水务市场,提升公司水处理能力

2022年积极做好水务拓展工作,扩大水务主业版图。公司将继续立足浙江区域,把控政策,稳中求进,逐步辐射拓展华东、华南等地水务市场,做好沟通谈判工作,争取完成收购,提升水务市场份额。扎实做深做透做优现有水务项目,继续做好丽水胡村水厂一期工程、舟山岱北水厂工程、丽水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宁海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永康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成本控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扩大水处理规模。

加大与省建设厅、水利厅及各大高校等联系,继续推进农村水务业务、合同节水业务、二次供水业务、水质监测业务。

6.继续做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7.坚持“六个践行”,扎实开展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公司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

“四个坚持”,突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三个自觉”,深入开展“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践行“理想信念”,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践行“初心使命”,持续推进从严从实治党管党;践行“党建引领”,持续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通过“六个践行”,扎实推进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挥新动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支撑新阶段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党的建设新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2022年5月

议案二: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1年, 在各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紧紧围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科学发展”的总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舟山市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和丽水市胡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截至12月31日,公司现有建设项目: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2万吨/日)已完成交工验收,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6万吨/日),已通水试运行;钱塘垅水厂扩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土建完成85%,总平工艺安装完成约60%,设备安装工程完成20%;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3万吨扩建、12万吨提标),完成工程提标改造部分96%,扩容部分96.4%,总体工程进度96.3%;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4万吨/日)土建完成78%,设备安装完成92%,已于11月27日通水试运行。

一年来,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保证公司在法人治理的框架上规范运行,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2021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

1、2021年4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

(3)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3、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和摘要。

4、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各次会议决议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运

作,其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管理层围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主业水务拓展扎实推进,供水主业稳步增长,水务主业利润大幅增长,水处理规模不断扩大,水务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严格履行《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依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力量,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客观;公司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真实有效。

3、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

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效核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5月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2]307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50,757,637.46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5,152,343.6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9,417,360.50元,2021年实际分配利润52,949,363.7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05,106.07元。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352,995,7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 52,949,363.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2年5月

议案四: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十年的借款担保3亿元;

2.为控股子公司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

0.5亿元,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2年5月

议案五:

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发布公告。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2年5月

议案六: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加强融资主动性,控制资金成本,公司提请董事会批准2022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三年或五年期,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效率,保证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做如下授权: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公司经营层须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安排好融资和用资的动态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2年5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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