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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9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2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订概述

2022年5月6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公司”或“甲方”)与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安交大”或“乙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联合开发燃料电池高速离心空气压缩机关键技术项目达成一致。此外,合同约定由公司设立相关技术研发中心,合作双方共同推动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技术应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是西安交大创建最早、学科设置最齐全、师资力量最雄厚的学院之一;1956年创建了压缩机研究所,是国内第一个压缩机高级人才培养和压缩机技术研究基地,是“制冷与低温工程”国家重点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中心”的骨干单位之一,主要对各种容积式压缩机(包括制冷压缩机)及其系统的热力过程及动力特性进行研究,在国内外压缩机和制冷技术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作内容

1、乙方协助甲方建设燃料电池高速离心空气压缩机技术研发中心;

2、25KW/45KW轴功率空压机气体轴承研发;

3、55KW轴功率空压机气体轴承研发;

4、燃料电池空压机性能优化开发;

5、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结合甲方在新能源方面的产业布局,开展相关核心零部件的合作;

(二)研发计划

本合同自2022年05月至2023年12月在甲乙双方办公场所分阶段履行。

(三)风险承担

甲乙双方均应明确本合同技术开发具有一定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现有技术条件限制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或无法部分履行的,知悉情况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风险。

(四)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

1、合同签署之前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各自单独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与协议内容相关的独立发明或合作发明都将由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被批准后的专利权也将为双方共享,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许可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2、乙方拥有与本合同约定所承担任务的相关专利,甲方可无偿使用。

3、针对与本协议相关的技术成果,如需申报各级科技奖项,须双方共同申报。

4、如需发表学术论文,不应违反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及保密条款。

5、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团队均不得单独与第三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研发内容的相关合作,双方已有技术除外。

(五)研发成果的交付

双方约定如下: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将研发成果及技术文件资料在双方约定地点按照甲方所要求的形式(含包装形式)交付给甲方。甲方最迟于2024年6月30日(时间)之前完成两款空气压缩机气体轴承的现场测试验收,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六)研发费用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研发费用共计人民币430万元,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财产权属约定

1、按本合同约定乙方交付甲方的交付物归甲方所有。

2、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次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

(一)合同签订的主要背景

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氢能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目标。《规划》指出,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到2025年,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先的动力活塞组件系统供应商,同时发展汽车电子、智能驾驶、智能制造等先进领域,在提升内燃机低排放、低油耗、高可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转型需求,结合国家氢能产业的布局及相关政策的发布实施,公司在2021年先后与中科嘉鸿(佛山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就燃料电池双极板、集成式端板、燃料电池空压机、燃料电池生产、制造、检测及相关设备研究开发与生产制造等达成合作意向(公告编号:2021-036);与天朤(江苏)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增

资协议》,就氢能源燃料电池膜加湿器展开布局(公告编号:2021-050)。

(二)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

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公司积极与西安交大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产业化进程。鉴于西安交大在空气压缩机技术研发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整体结构设计、表面处理、控制理论、测试验证分析、模拟仿真、工程化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与西安交大亦将围绕燃料电池高速离心空压机建设研发中心。本次合作将对公司技术提升,人才培养、项目建设、产业化推广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全面推动公司氢能产业发展。

五、合同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旨在合作双方强强联合,共同开展高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科技、产业合作,将会对公司在氢燃料电池空压机、双极板、增湿器等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应用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加速推进公司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技术提升和产业化。

2、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合作项目的推进还需合同双方共同努力合作完成,目前尚无法预估项目开发周期,项目产业化及后续研发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也可能会造成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2、由于现有技术条件限制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或无法部分履行的,按合同约定,双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编号:ZYNP2022112。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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