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序号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1 | 5.2.2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5.2.2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