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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关于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15楼;

苏日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狄爱玲,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时任董事长、副总经理;

苗志国,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朱新武,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李城峰,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尔”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爱迪尔在2017年至2018年度内,通过员工苏某个人银行账户为公司账外支付多项费用,包括员工工资报酬、客户销售返利、租赁费等,其中2017年金额合计为397万元,2018年金额合计为377.53万元。2017年6月,爱迪尔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至2018年度内,大盘珠宝通过员工江某个人银行账户为大盘珠宝账外支付员工工资报酬、利息费用等多项费用,并以其个人银行账户向大盘珠宝客户的相关个人转账后再转回至大盘珠宝银行账户作为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回款,虚增大盘珠宝营业收入。通过上述方式,大盘珠宝2017年虚增收入金额合计2,537.84万元、多计利润1,279.39万元;2018年虚增收入金额合计2,040.10万元、多计利润1,080.23万元。因此,爱迪尔通过公司员工苏某和大盘珠宝员工江某个人银行账户账外支付各类费用、虚增收入的方式,在2017年、2018年分别多计利润1,676.39万元和1,457.77万元。2021年12月25日,爱迪尔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7年、2018年的净利润在更正前后的变动比例分别为32.72%和41.38%。

二、未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及收益权特殊事项

爱迪尔于2016年12月30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狄爱玲等5名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3,058.69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7年1月3日上市。其中,狄爱玲等4名股东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有1,209.45万股系与多名公司员工、客户签订《协议书》,由员工、客户支付股票认购款,股票收益权归员工、客户所有。上述事项经公司非正式决策程序决议。爱迪尔未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情况。

爱迪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8.8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

爱迪尔时任董事长苏日明,时任董事、总经理苗志国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爱迪尔违规行为一、二负有重要责任。

爱迪尔时任董事长狄爱玲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爱迪尔违规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狄爱玲作为股东、时任副总经理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规定,对爱迪尔违规行为二负有重要责任。

爱迪尔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新武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爱迪尔违规行为二负有重要责任。

爱迪尔时任财务总监李城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爱迪尔违规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苏日明,股东、时任董事长、副总经理狄爱玲,时任董事、总经理苗志国,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新武,时任财务总监李城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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