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1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最新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202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