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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兴业银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5月6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李祝用、肖红、陈锦光、苏锡嘉、贲圣林、徐林、王红梅、漆远等8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7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聘任张旻先生为副行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旻先生为副行长,并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后任职。张旻先生简历如下:

张旻,男,中国籍,197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义乌支行副行长、同业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兴业银行义乌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行长,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2年第二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聘任张旻先生担任副行长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张旻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银保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以上人选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经审查,以上人选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苏锡嘉 贲圣林 徐林 王红梅 漆远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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