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5~6日分别收到董事、副行长陈锦光先生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陈信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
陈锦光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决定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行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陈锦光先生的董事、副行长任期至2022年5月6日结束。
陈信健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决定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陈信健先生的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2年5月5日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副行长孙雄鹏先生代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锦光先生、陈信健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所做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谢意。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