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47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协调相关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时间不晚于2022年5月17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组织各方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