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22-02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线上视频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线上视频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煜先生主持,公司内部董监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的方式参会,独立董事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0,737,3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19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9,511,4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9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25,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32%。
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称“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22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932%。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7%;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7%;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7%;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8.《关于修订<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0,7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9.《关于修订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三个子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9.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9.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10.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四个子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10.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10.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10.0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9,756,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7%;反对9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并于本次会议上向股东做出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指派郎艳飞律师、邵森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