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2年4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已完成封卷,并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2号)。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披露的《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