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22年4月11日经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已完成封卷,并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贵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2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就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2年4月1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会后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并承诺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512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502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95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8%;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0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8.86%。2020年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上半年出现停工停产。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3.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21%;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2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59.24%。2021年度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司铝箔制品需求旺盛,产销量大幅增长,导致业绩大幅增加。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来贻伟先生、刘海山先生、钱建民先生、张斓女士、王伟先生、金旭女士、靳祥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继江先生、李育辉女士、孙闯先生、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珊珊女士、邵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虽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虽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但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仍然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本次发行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会后事项期间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做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自通过发审会审核日(2022年4月11日)至本文件签署日,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等文件所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的其他有关事项。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