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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债券代码:128139 债券简称:祥鑫转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于2022年05月0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陈振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奕鹏先生、汤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查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相关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条件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3、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产生,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5、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06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荣先生:1971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工程师(中级)。曾任东莞长安上沙金鑫金属制品厂技术员、技术主管、工程部经理;2004年5月与配偶谢祥娃女士共同创立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陈荣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子公司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祥鑫科技(墨西哥)有限公司总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200,000股、通过东莞市崇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8,92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108,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3%,与配偶谢祥娃女士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谢洪鑫先生系配偶谢祥娃女士的弟弟外,陈荣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陈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谢祥娃女士:1974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莞长安上沙金鑫金属制品厂质检员、采购主管、业务主管,东莞金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宏升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5月与配偶陈荣先生共同创立公司并历任公司监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5月至今,谢祥娃女士任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子公司东莞市骏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宜宾祥鑫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祥鑫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祥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祥娃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00,000股、通过东莞市昌

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40,6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40,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9%,与配偶陈荣先生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谢洪鑫系谢祥娃女士的弟弟外,谢祥娃女士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谢祥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陈振海先生:1982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东莞长安上沙金鑫金属制品厂、东莞金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中心总监,2014年0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祥远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广州市祥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振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通过东莞市崇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45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陈振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陈振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奕鹏先生:1961年09月出生,中国国籍,在职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潮州市审计局股长、科长,潮安县审计局局长,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汕头分行财务总监、总经理,广东德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担任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奕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黄奕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汤勇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安徽省利群机械厂、安徽省汽车工业公司合肥汽车配件厂。现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半导体显示与光通信器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汤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汤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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