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42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05月06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及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需要核查及回复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的回复需年审会计师及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2021年年报问询函。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