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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026,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杨长生、沈烈、孙洁、许霞因疫情原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与;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在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出席4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8,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2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2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8,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4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弃权股数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世斌、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姜雪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18,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8,00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8,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93,15092.09%00%8,0007.9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珊、褚思宇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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