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国银行等5家银行以信用方式申请总额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流动贷款、外汇产品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通过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开展外汇远期、掉期、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业务,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22-012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