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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材料科技:三孚新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7

议案十、《关于修订<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议案十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20议案十三、《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2

附件一:《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4附件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8附件三:《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1

附件四:《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四、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七、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显示绿色、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1号科学信息大厦东梯12楼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3《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发表鉴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090,281.31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1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31,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公告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结果,编制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发展计划,在合理预计2022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讨论,公司编制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的工作情况及2022年的工作计划编制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和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七、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八、

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50.000.821.326.000.02/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03.380.000.000.00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预计增加业务合作规模。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700.0014.3880.3933.760.29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预计增加业务合作规模。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800.006.77137.17384.183.25/
承租关联方房屋建筑物陈咏梅12.009.442.389.777.69/
合计/2,962.00/221.26433.7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北片32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泽慧
成立日期2016-11-30
经营范围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100万人民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
法定代表人刘刚年
成立日期1994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汽车标牌、汽车零部件、汽车装饰件、精密模具、组合仪表的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产品设计服务;汽车智能、汽车电子、汽车灯具、碳纤维及零部件、纳米电镀技术开发;化工材料复合新材料研究、开发、制造;汽车配件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3、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59.8240万人民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15号
法定代表人AKAMIHIDEO(赤见秀雄)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06日
经营范围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4、陈咏梅性别
国籍中国
基本情况为公司原副总经理许荣国(离任未满12个月)之配偶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泉根(离任未满12个月)配偶胡青春曾持股25.00%的企业
2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3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4陈咏梅公司原副总经理许荣国(离任未满12个月)之配偶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华兴”)。公司认为华兴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公司拟对《董事津贴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调整及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2.1.1 董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 (2)内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 备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管或中管的,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或聘任条件领取薪酬,不再享受董事津贴;公司股东委派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2.1.1 董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董事长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税前)。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5,000元/月,税前); (3)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管或中管的(含董事长兼任高管的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股东委派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 (4)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监事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公司拟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水平,并同步修改公司《监事津贴管理制度》。具体调整及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2.1.1 监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0万元(1,000元/月,税前)。2.1.1 监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并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0万元(1,500元/月,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十二、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

1、董事长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税前)。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5,000元/月,税前)。

3、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管或中管的(含董事长兼任高管的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4、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津贴等。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奖金(如有)、基本福利、

津贴等;并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0万元(1,500元/月,税前)。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议案十三、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一: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11040037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孚新科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375,651,261.18286,763,886.8031.00221,360,90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90,281.3149,979,410.146.2235,264,15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538,623.3745,585,413.58-15.4633,396,72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50,948.0032,505,070.45-184.148,500,928.41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6,279,062.50285,613,672.3191.27235,464,267.19
总资产643,472,609.51365,075,609.9676.26286,999,927.97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72-11.11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72-11.11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66-28.79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219.18减少6.86个百分点16.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417.50减少8.56个百分点15.7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75.33减少0.16个百分点5.39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651,261.18元,同比增长

31.00%,主要系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得到缓解和控制后,公司业务恢复正常及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等原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50,948.00元,同比下降184.14%,主要系以下原因导致:

(1)公司电子化学品收入占比增长较快,其销售回款较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2)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导致采购原材料支出增加较快;

(3)公司电子化学品业务技术服务人员人数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速较快。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6,279,062.50元,同比增加91.27%;总资产为643,472,609.51元,同比增加76.26%,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0,285.89万元并增加了股本和资本公积,以及本期经营积累所致。

三、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651,261.18元,同比增长3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090,281.31元,同比增长6.22%。

(一)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57,937,212.3224.5444,464,958.6812.18255.19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存放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22,570,149.483.5112,196,263.263.3485.06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导致期末余额增加
较大。
存货51,573,008.768.0127,898,911.187.648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同步增加相应库存商品、根据原材料走势预判集中采购原材料所致。
在建工程61,326,132.799.5339,264,343.8810.7656.19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推进所致。
短期借款13,019,555.512.027,008,555.551.9285.77主要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75,651,261.18286,763,886.8031.00
营业成本258,567,262.73177,890,252.3445.35
销售费用23,191,880.9416,838,376.0737.73
管理费用23,374,280.3414,633,538.0659.73
财务费用-729,739.65434,807.32-267.83
研发费用19,413,925.3715,273,679.312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50,948.0032,505,070.45-18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251,147.83-31,024,958.4310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074,349.474,037,014.894,955.08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得到缓解和控制后,公司业务恢复正常及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等原因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另外原材料涨价、产品结构等影响使得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等增加,导致销售费用较上期上升。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支付费用大幅增加;另职工薪酬也有所增加。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减少。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直接投入和人员人工支出增加。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

(1)公司电子化学品收入占比增长较快,其销售回款较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2)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导致原材料采购支出增加较快;

(3)公司电子化学品业务技术服务人员人数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速较快。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等投资净支付的现金增加。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2021年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所致。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二: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结合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算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

2、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主要依据2021年公司各产品毛利率、2022年业务量变化情况、市场情况、2022年资金计划及2021年实际支出情况等进行的综合测算;

3、所得税依据公司2022年测算的利润总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四、2022年度财务预算

结合现阶段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情况及表面工程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均保持增长。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一)紧抓产业升级和国产化机遇,积极拓展市场份额

充分把握产业升级和国产化机遇,加快核心技术产业化,巩固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营销水平,探索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强化推广公司产品的环保、安全、节能等优点,不断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突出产品多元化特性,带动公司的核心产品及储备产品的不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优化管理,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以立足现场技术服务为基础,不断完善销售管理机制和提升硬件水平,大力加强硬件提升、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实行规范化管理,优化人才结构,强化技术服务能力,增强技术体验效果,增加客户粘性,持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打造卓越的技术服务体系。

(三)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

强化落实绩效考核功能,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降本增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员工在降本增效考核评价机制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生产、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等,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四)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和配方,有效克服原材料上涨带来的压力

对产品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与升级,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体系,通过优化配方等措施降低产品成本。

六、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上述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变化、国家产业政策调

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特别注意。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三: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紧密围绕既定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充分把握进口替代、市场需求增加等机遇,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焦点,聚焦电子化学品推广,维护原料供应安全,加大成本管理力度,推进内部降本增效,适当转嫁成本压力,保障产品质量和交付,不断强化技服能力,持续提高研发水平,积极开展老客户挖潜,稳步推进新客户开发,进一步提升电子化学品的销售占比,实现了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651,261.18元,同比增长3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090,281.31元,同比增长6.22%。

二、2021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决议内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2月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公司高管发放2020年考核奖金的议案》; (二)《关于向詹益腾、田志斌发放2020年研发奖金的议案》; (三)《关于向许荣国发放市场推广特别奖金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全资子公司宁美新科监事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七)《2021年公司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 (八)《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撤销<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十三)《关于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的议案》; (十四)《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增补陈维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7月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增设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8月2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并就公司发展战略、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五)公司治理情况

2021年,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并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了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董事会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研发创新,优化人才队伍,着力于生产经营及研发团队的建设,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

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董事会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将合理审慎地进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按照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实现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解读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公司竞争优势,正确传递公司价值,逐步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四: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2月4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7月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8月2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三)《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1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运作,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和格式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结构和工作流程,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中第二章第三条规定:

“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因此公司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工作有效性

切实履行检查、监督的职责,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督促、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深化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财务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持续加强道德建设,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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