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62,926,000.00股新股。截止2017年11月27日,本公司已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60,230,819.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6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56,255.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5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31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0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61.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938.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5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年配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万元;(2)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562.00万元;(3)2018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7,708.66万元;(3)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3,669.25万元;(4)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651.16万元;(5)2021年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3,941.60万元(包含永久补流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9,560.6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9,483.5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3,383.36万元。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年 12 月3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5,906.9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874.60万元;(2)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000.00万元;(3)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184.9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032.36万元;(4)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169.2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261.2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803.4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14,480.47万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956.8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725,402.33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7年配股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 | 1302015419200341638 | 4.24 | 募投专户 |
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 499060100100182986 | 279.44 | 募投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607503054 | 10.13 | 募投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 58050078801600000060 | 3.73 | 募投专户 |
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 8112301011300392983 | 2,399.36 | 募投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6860700000790 | - | 已销户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 20010012767766600000012 | 686.46 | 募投专户 |
合 计 | 3,383.36 |
3、2019年可转换债券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将募集资金146,938.21万元增资至合肥国轩。为推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合肥国轩将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增资至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南京国轩拟以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国轩南京年产 15GWh 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5GWh)”的实施主体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进行增资,用于满足南京新能源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同时合肥国轩以募集资金56,938.21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 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新能源”)进行增资,用于满足庐江新能源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能源、庐江新能源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9860800001977 | 12,833.26 | 募投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 1302015419200358133 | 1,114.51 | 募投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 | 8112301012300573267 | 532.70 | 募投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 3401040160000830530 | -- | 已销户 |
合 计 | 14,480.47 |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188763859109 | 725,402.33 | 募投专户,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合计1,359.96万元。 |
合 计 | 725,402.33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7年配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9,560.6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1《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8,261.2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2《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67,313.3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0,000万元,其余资
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将“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项目总投资103,56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2017年以来,尤其是2018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2)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地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质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国轩汽车科技,国轩汽车科技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业务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服务与咨询,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考虑公司项目运作需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有利于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
(3)公司终止“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6,081.5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实施以来,全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坡以及锂电池行业发展日渐成
熟,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加速技术进步、提升品质已成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聚焦动力电池主业,专注电池及核心原材料研发扩产,降本提效,同时,公司通过非公开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集团作为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在汽车研发制造上优势明显,双方将以股权为纽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了避免项目投资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决策程序
(1)2018年7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7月25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2018年12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12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3)2020年1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除上述变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7年配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 |
1 | 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90,000.00 | 90,000.00 | 90,934.28 | 934.28 |
2 | 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50,991.78 | 991.78 |
3 | 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51,096.47 | 1,096.47 |
4 |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50,939.37 | 939.37 |
5 |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28,699.04 | -1,300.96 |
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26,706.76 | 1,706.76 |
7 |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 58,460.50 | 58,460.50 | 60,192.97 | 1,732.47 |
合计 | 353,460.50 | 353,460.50 | 359,560.67 | 6,100.17 |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差异原因主要系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应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
(2)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差异原因主要系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 |
1 | 国轩南京年产1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5GWh) | 90,000.00 | 90,000.00 | 77,773.79 | -12,226.21 |
2 |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56,938.21 | 56,938.21 | 55,487.41 | -1,450.8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 |
合计 | 181,938.21 | 181,938.21 | 168,261.20 | -13,677.01 |
国轩南京年产1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5GWh)、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差异原因主要系主要系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 |
1 |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532,464.78 | 532,464.78 | - | -532,464.78 |
2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620.73 | 90,620.73 | - | -90,620.73 |
合计 | 723,085.51 | 723,085.51 | - | -723,085.51 |
本次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17年配股
公司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1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1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7年配股
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均由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系新增产能项目,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均由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系新增产能项目,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配股
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均由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系新增产能项目,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9年可转换债券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均由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系新增产能项目,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8年11月14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转入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的一般账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4月29日,公司由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一般户汇入资金15,000.00万元至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
(2)2017年12月22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有效,2018年11月16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中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渤海银行购买定期存款理财产品,上述行为不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且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3月25日,上述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号:
20010012767766600000012)。
(3)2019年2月1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至公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2月2日,公司由一般户汇入资金10,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2019年2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至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年3月29日,公司由一般户汇入资金10,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20010012767766600000012)。
(4)2019年12月4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的募集资金1,250.00万元转出,经设备供应商、客户于2019年12月5日间接转入公司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一般户;2019年12月4日,公司将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的募集资金2,850.00万元转出,经设备供应商、客户于2019年12月5日间接转入公司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一般户,上述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行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1302015419200320401)、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607503054)、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499060100100182986)、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607503054),向设备供应商支付四笔应付设备采购款合计14,000万元。设备供应商将该款项借给公司关联方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合肥企融国际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借款,上述设备采购交易事项已履行完毕。
(6)2018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2301011300392983)支付应付设备采购款5,000万元,设备供应商将该款项间接转入至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一般户用于归还到期银行贷款。
自2020年度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通过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除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外,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1-1: 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3,460.5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59,560.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5,0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59,560.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6.68% | 2021年度: | 53,941.60 | |||||||
2020年度: | 11,651.16 | |||||||||
2019年度: | 73,669.25 | |||||||||
2018年度: | 157,708.66 | |||||||||
2017年度: | 62,59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年产4Gwh高比能能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90,000.00 | 90,000.00 | 90,934.29 | 90,000.00 | 90,000.00 | 90,934.29 | 934.28 | 2019年12月 |
2 | 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50,991.78 | 50,000.00 | 50,000.00 | 50,991.78 | 991.78 | 2019年12月 |
3 | 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 | 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 | 50,000.00 | 50,000.00 | 51,096.47 | 50,000.00 | 50,000.00 | 51,096.47 | 1,096.47 | 2019年12月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化项目 | 池产业化项目 | |||||||||
4 |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50,939.37 | 50,000.00 | 50,000.00 | 50,939.37 | 939.37 | 2021年6月 |
5 |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28,699.04 | 30,000.00 | 30,000.00 | 28,699.04 | -1,300.96 | 2020年12月 |
6 | 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26,706.76 | 25,000.00 | 25,000.00 | 26,706.76 | 1,706.76 | - |
7 |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 58,460.50 | 58,460.50 | 60,192.97 | 58,460.50 | 58,460.50 | 60,192.97 | 1,732.47 | 2021年6月 |
合计 | 353,460.50 | 353,460.50 | 359,560.68 | 353,460.50 | 353,460.50 | 359,560.68 | 6,100.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一飞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2: 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1,938.2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68,261.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68,261.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1年度: | 30,169.27 | |||||||
2020年度: | 63,217.33 | |||||||||
2019年度: | 74,874.6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国轩南京年产1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5GWh) | 国轩南京年产15GWh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5GWh) | 90,000.00 | 90,000.00 | 37,674.60 | 90,000.00 | 90,000.00 | 77,773.79 | -12,226.21 | 2020年12月 |
2 |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2GW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56,938.21 | 56,938.21 | 2,200.00 | 56,938.21 | 56,938.21 | 55,487.41 | -1,450.80 | 2020年12月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 | — |
合计 | 181,938.21 | 181,938.21 | 74,874.60 | 181,938.21 | 181,938.21 | 168,261.20 | -13,677.01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一飞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3: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23,085.5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1年度: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532,464.78 | 532,464.78 | — | 532,464.78 | 532,464.78 | — | -532,464.78 | 2025年6月 |
2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2024年12月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0,620.73 | 90,620.73 | — | 90,620.73 | 90,620.73 | — | -90,620.73 | — |
合计 | 723,085.51 | 723,085.51 | — | 723,085.51 | 723,085.51 | — | -723,085.51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一飞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