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经本公司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复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本人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复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徐士龙: |
2022年5月5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本人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复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签署页)
徐望: |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