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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莅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鲜中东、魏璞、谭梦雯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参见2022年5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鲜中东、魏璞、谭梦雯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订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2022年5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鲜中东、魏璞、谭梦雯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以及实施本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或其他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情况除外;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选择及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

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决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告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适时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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