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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国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国瑞”)于近日收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环(园)罚字[2022]27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在处理危废装置液中焚烧炉抽料间门口区域堆放待处置6桶危废,抽料间门口区域仅做了顶棚,四周没有围堰,地面为水泥地面,没有按标准做防腐防渗处理,不符合危废贮存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 堆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贵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壹拾万元。

二、 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说明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淮安国瑞本次所受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和10.5.3规定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二)淮安国瑞基本情况

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37,00075,889.1431,201.0759,199.172,142.84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处罚未造成责令停产整治的情形,未对淮安国瑞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采取的措施

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 报备文件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5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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