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李武章先生通讯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5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李燎原先生之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燎原先生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5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李燎原先生之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燎原先生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2、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437.05万元(含153,437.05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98,000.00 | 60,000.00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100,000.00 | 70,000.00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
合计 | 228,000.00 | 160,000.00 | -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437.05万元(含153,437.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98,000.00 | 60,000.00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 100,000.00 | 70,000.00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23,437.05 | 23,437.05 | - |
合计 | 221,437.05 | 153,437.05 | -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5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同步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财务指标及分析,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告于2022年5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同步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及分析,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
于2022年5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关财务指标及分析进行更新,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于2022年5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