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简松年、萧妙文、邹宗信、张鲁刚、吴肯浩、汤新联、王文利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建兴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唐建兴先生提议在 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增加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4.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