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
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
日9:15至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为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保留现场会议地点,原计划现场参会股东选择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股东大会,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针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所有表决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受疫情防控管理影响,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保留现场会议地点,原计划现场参会股东选择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股东大会,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针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但受疫情影响,无现场投票情形。
股东参会方式
股东参会方式 |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 | |
网络投票 | 股东 | 20 | 77,009,483 | 25.0471% |
中小股东 | 14 | 5,764,005 | 1.8747% | |
现场参会 | 股东 | 0 | 0 | 0.00% |
中小股东 | 0 | 0 | 0.00% | |
合计 | 股东 | 20 | 77,009,483 | 25.0471% |
中小股东 | 14 | 5,764,005 | 1.874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8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9%;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34,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5%;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8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9%;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34,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5%;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8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9%;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34,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5%;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8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9%;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34,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15%;反对2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4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0%;反对69,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94,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75%;反对6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14,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7%;反对94,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9,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30%;反对94,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4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61,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2,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94%;反对61,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4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61,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02,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94%;反对61,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8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42,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4%;反对21,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87,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22,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74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7%;反对22,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22,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6%;反对87,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7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49%;反对87,3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
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22,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6%;反对87,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7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49%;反对87,3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14,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7%;反对94,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9,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30%;反对94,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张琦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