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延期出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结论性意见如下:
“因受疫情影响,我所审计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3)审计范围受限,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重大异常情况影响审计进程。”
……
更正后:
……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无法按期完成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兴华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无法按期完成审计报告的说明》,说明如下:
“我所审计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3)部分子公司受近期疫情影响,导致我所无法在4月30日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未
发现公司重大异常情况影响审计进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