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王榕先生前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计划继续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对公司董事王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王榕先生计划在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5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7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1%。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王榕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王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3日,王榕先生股份减持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1、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榕 | 董事 | 集中竞价 | 2021年12月8日 | 7.11 | 150,000 | 0.0076% |
2021年12月17日 | 6.76 | 249,500 | 0.0126% | |||
2021年12月20日 | 6.75 | 900,500 | 0.0455% | |||
2021年12月29日 | 7.20 | 600,000 | 0.0303% | |||
2022年1月14日 | 7.20 | 100,000 | 0.0051% | |||
合计 | 2,000,000 | 0.1010% |
注: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吸收合并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榕 | 合计持有股份 | 16,300,000 | 0.82% | 14,300,000 | 0.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75,000 | 0.21% | 3,500,000 | 0.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225,000 | 0.62% | 10,800,000 | 0.55% |
注:本告知函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榕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王榕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董事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董事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担任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榕 | 董事 | 14,300,000 | 0.72% |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2、减持原因:王榕先生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3、减持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且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11月29日。
(三)其他说明
1、王榕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王榕先生承诺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规定的窗口期内减持公司股份。
4、本次王榕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王榕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王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王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