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临海二零二二年五月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3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议案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7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8
议案六:《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9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6
议案八:《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49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议案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53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56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7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3:30 签到时间:13:00-13:30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6:《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9:《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宣布会议结束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2个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责。现就 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目录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月27日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提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2月25日 | 1、《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2、《关于豁免公司董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3月3日 | 1、《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3月20日 |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8、《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4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提名朱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0、《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8月2日 | 1、《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
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14日 |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1月10日 |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关于制订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 4、《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12月15日 | 1、《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2月30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各自的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分别对董事选任、公司财务报告、对外投资事项、利润分配等工作进行了审核或批准,并将结果报董事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目录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19日 | 1、《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15日 | 1、《关于豁免公司董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23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本次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股票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13日 |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7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关于选举朱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6日 | 1、《关于制订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1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的勤勉工作下,公司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新领域新赛道新市场不断开辟,各项主要业绩实现较快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11,460.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8,467.61万元,同比增长77.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4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81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12%。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一)危中寻机,保障供应
在疫情反复、海运紧张、成本上升等多方面困难挑战下,公司加强供销联动,迅速做好预警,加大采购力度,控制采购成本,有力对冲磷产业链上游产能猛烈收缩与价格暴涨的大幅波动,并做到了保证供应,为提升产能、稳定盈利奠定关键基础。
公司发挥全球销售网络及欧美仓储优势,有效化解了苏伊士运河事件、宁波港疫情封港及国内限电限产等事件影响,实现了对客户稳定供应和及时交付。
产量上,2021年,阻燃剂全年产量为13.1万吨,同比增长37%;胺助剂及催化剂全年产量为2.41万吨,同比增长2%;涂料助剂全年产量为9766吨,同比增长71%。
销量上,2021年,阻燃剂全年销售为12.76万吨,同比增长33%;胺助剂及催化剂全年销量为2.49万吨,同比增长4%;涂料助剂全年销量为9746吨,同比增长97%。
(二)研发创新,科技赋能
公司始终以科技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加强研发技术与工程技术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不断提升公司智能化、连续化、数字化水平。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资力度,加强研发团队建设,丰富研发方式,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加速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项目达22项,委外合作项目3项,并分
别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向5G阻燃新材料、生物基可降解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新能源材料等领域进行研发投入。
(三)安全环保,警钟长鸣
公司将安全与环保当作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两项重要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提升环保标准。报告期内,杜桥生产基地开展设备改造110余项,优化废水废气排放工艺,成品危废产生量和处理成本较2020年明显下降。两大生产基地绷紧安全这根弦,人人抓安全、事事讲安全,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多向发力,狠抓项目
把项目作为推动公司发展的最大引擎、最强动力。杜桥生产基地实施开展老车间自动化改造,顺利完成一车间自动化提升改造,有效降低单耗及生产成本。
大伟二期年产2.7万吨技改项目现场安装工作已经完成。受疫情影响,项目试生产专家评审的相关资料仍在积极推进中,预计于2022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
山东万盛生产基地已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已获得环评、能评、土地、施工许可证等,现已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其他事项均在有序推进中。该项目已被纳入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从“蓝图规划”阶段到 “开工建设”阶段,为公司延伸产业链布局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系统联动,管理提升
报告期内,全力推进管理赋能,通过培训、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中基层员工管理技能,并以车间为单位,重点抓现场规范管理,将6S管理纳入日常考核中,促进员工养成6S意识和习惯,提升了员工素质、增强了产品竞争力。
树立数字化思维,建设数字化智能立体仓库,将实现成品包装、存储、发货智能化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供应商线上管理模式,实现供应全流程OA呈现,使管理透明度、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六)股权激励,吸引人才
2021年1月,公司推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共计授予股份1250万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效调动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建立了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确保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了保障。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工行业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全球各个国家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都把发展精细化工产品作为传统化工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重点发展战略之一,其化工产业均向着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方向发展。国家十分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持续把提升行业科技化、节能环保化、精细化等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方向之一。
1、磷系阻燃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阻燃剂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和涂料等领域,已经成为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大橡塑助剂。阻燃剂产业是防火阻燃法规驱动的产业,全球范围内,阻燃法规实施最严的是电子电器和电缆市场,因而是阻燃剂最大的市场之一。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汽车、电子电器、网络通信设备、建筑以及家具等行业都拥有较为严格的阻燃法规,这也是国内磷酸酯阻燃剂的主要市场之一。未来,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和防火安全意识的加强,防火法规将在各国得到重视,这将大力推动阻燃剂市场的发展。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于阻燃剂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对阻燃剂研发水平往低毒、高效方向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代表性的环保法案主要包括《RoHS》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些法案的主要内容就是限制和禁用一些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一些有机卤系阻燃剂就因为成分或者反应后的排放物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禁止或限制。随着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磷系阻燃剂正在加速替代溴系阻燃剂。
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得益于下游产业链向国内转移以及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已经成为阻燃剂生产大国。全球磷系阻燃剂格局是国外企业逐步退出,而国内企业逐渐崛起,产业逐步整合的历史。尤其是近几年,受全国范围内环保、安全监管要求不断升级趋严,行业内部分基础薄弱的中小产能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粗放经营、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逐渐被绿色、高效和规模化的大型企业所取代,整个行业将逐渐向几家规模化企业集聚。公司作为全球最主要的磷系阻燃剂生产、供应商,在规模效应、科研技术、安全性、环保处理等方面拥有较强的优势,随着国内环保、安全监管的不断加强,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机遇。
市场需求趋势:
(1)欧盟无卤化法规促进磷系阻燃剂的需求增长
卤系阻燃剂自上世纪60 年代就被人们广泛应用,其中溴系阻燃剂是最主要的产品。经过50 年的应用,人们在全球很多地方的土壤、水体、大气、食物链甚至人类的母乳中发现溴系阻燃剂的痕迹,这已经引起环保组织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和警惕。欧盟等发达市场已经禁止在电子设备制造时使用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卤系阻燃剂。欧盟新的电子显示屏生态设计法规要求现已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禁止在所有电子显示屏、显示器和电视的机箱和机座中使用卤化阻燃剂。同时,由于BDP、RDP等无卤有机磷系阻燃剂与PC/ABS等工程塑料相容性好,并且具有环保性能好、热稳定性高、对材料性能影响小等优点,因此在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电子电器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欧盟无卤化法规的颁布,将促进磷系阻燃剂电子电器设备中的应用。
(2)新能源汽车发展带动工程塑料阻燃剂需求增长
工程塑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应用广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充电桩充电枪外壳、电子配套设备等均有采用工程塑料。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规划指出2020 年国内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80万个;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比例接近标配的1:1。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容量不断增大,工程塑料阻燃剂需求量也将增长。
图片来源:汽车之家 图片来源:聚赛龙 图片来源:聚赛龙
(3)PC产能持续扩张助力磷系阻燃剂需求增长
目前非卤阻燃PC/ABS已成为开发、应用的主要趋势,其中磷系阻燃剂低毒、持久、优秀性价比,不仅能对合金有效阻燃,而且能改善合金的加工流动性,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种高性能阻燃剂。近年来,国内PC产能不断扩张,供给端增长预期强劲,据卓创资讯统计,2017-2021年中国PC产能复合增长率达到21.6%。截至2021年底,中国产能达到233万吨,较2020年增长 39万吨。PC在下游应用中电子电器和汽车领域均需使用工程塑料阻燃剂,因此PC产能持续扩张会带动工程塑料阻燃剂需求的增长。
(4)5G 基站对工程塑料阻燃剂未来需求的拉动
由于5G通讯传输速率、信号强度等的提升,从基站端到应用端,这对材料的性能也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5G通讯的实现必将涉及到多领域材料的更新换代,其中包括塑料领域的支持。5G基站建设的数量将达到4G基站的两倍以上,仅基站建设将给工程塑料行业带来大量需求。华为预计到2025年,全球5G宏基站总量将达到650万个,中国5G宏基站总量300万个,全球小基站总量1200万个,中国小基站总量600万个。5G基站主要组成部分为基带部分(CU+DU)与射频天线(AAU)部分。随着5G的推广,智能终端的外壳、中框等防护、包覆材料也将大量用到工程塑料,进而拉动工程塑料阻燃剂的需求。
2、胺助剂及催化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胺助剂及催化剂产品主要指通过加氢、胺化等技术工艺,制成各种脂肪伯胺、酰胺、仲胺及特种胺类及胺类催化剂等各种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产品包括
各种癸酰胺、吡咯烷酮、特种胺、聚氨酯催化剂等系列产品,主要用途包括医药、农药、油品添加剂、电子化学品等。胺助剂被誉为现代“工业味精”,在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用途,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用量将逐步增加。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目前全球市场主要的供应商有Solvay,赢创,万盛大伟等,广泛用于医药、农化、工业杀菌剂、稀土金属萃取剂、聚氨酯催化剂等领域。近几年受到环保相关政策的影响和限制,国内地区的一些小规模厂家逐步退出,行业逐步向有规模优势的企业集中。市场需求趋势:
(1)洗涤剂、杀菌剂的需求提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安全、卫生意识加强,全球洗手液、杀菌剂和抑菌剂个人护理产品需求迅速增长,从而使季铵盐和脂肪叔胺系列产品需求增加,全球现有20万吨左右的脂肪叔胺产能将无法完全满足现有的需求。
(2)环保相关产业,符合绿色规划
某些胺类产品可以应用于工业染料废水的处理,国家工业环境的整治,加上日益趋严的管控和要求,未来国内产能庞大的酸性染料中间体势必会完善废水处理,公司相关产品需求将会出现较大的增长。
同时公司产品还可以作为杀菌灭藻剂广泛应用于江河湖泊的净化和预防,随着我国越来越强的环保意识,这方面需求也将增长。
(3)催化剂和磷系阻燃剂配套销售
公司催化剂系列产品应用于聚氨酯硬泡、软泡行业,基本上和公司阻燃剂产品部分下游客户重叠。催化剂可以配套阻燃剂销售,扩大客户的选择性和销售粘性。同时催化剂也可以利用现有的阻燃剂销售网络,快速铺开销售网络和市场,实现产值增长。
3、涂料助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公司在发展规划中注重原料的生物来源性和可再生性,生产的涂料助剂为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其腰果壳油和二聚酸等生物可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功能化学品助剂,产品主要为工业环氧固化剂、稀释剂,广泛应用于船舶防
腐、钢结构桥梁防腐、石油石化防腐、海洋工程防腐、风力发电防腐等各种防腐涂料以及地坪涂料,具有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双重功效。在资源日益短缺和环境污染愈发严重的今天,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的发展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支持。
图片来源:创想图库 图片来源:昵图网 图片来源:素材中国目前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涂料行业VOC减排势在必行,固化剂、稀释剂属于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其价格低廉、来源十分丰富,腰果酚固化剂及稀释剂特别适合用于高固含及无溶剂涂料,行业里需求将不断增加。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国内涂料助剂企业以小型企业为主,在资金、技术、品牌等方面都难以与国际巨头匹敌。近年来,受环保、安全政策的影响,行业内小型企业纷纷关停,这为公司涂料助剂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目前在全球环氧涂料固化剂市场上以跨国企业为主,公司是为数不多能大规模生产涂料助剂的供应商及全球涂料助剂产业链最为完整的公司之一。涂料助剂配合阻燃剂与胺事业部全球销售,公司享有客户共享、配套销售、安全环保的显著优势。
市场需求趋势:
根据《2020年中国涂料产业深度调研及战略发展报告》,当前全球涂料市场规模已达到1728亿美元,其中亚太涂料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市场,涂料销售市场规模占全球总量57%左右,产量约占全球45%。到2023年,亚太地区的涂料需求将达到295亿升,产值1000亿美元。
4、功能日化添加剂行业格局和趋势
功能日化添加剂作为精细化学品中高附加值代表性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制造等行业,在生产、生活中离不开,作为一个国家精细化学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近年来,随着新产品不断创新和生产技术提升,行业也上升了一个
新的台阶。其中,表面活性剂为功能日化添加剂中最主要的产品之一,市场需求量巨大且行业发展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截至到2020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表面活性剂生产和消费大国,回顾“十三五”期间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的发展,传统磺化、乙氧基化产品生产和市场布局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集约化更加凸显;以烷基糖苷、氨基酸型为代表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也上升了一个新台阶,整个行业逐步趋于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和高值化发展趋势。新形势下,包括合成洗涤剂、个人护理用品、食品加工制造、纺织印染、农药生产及工业清洗等下游行业在新时期下对表面活性剂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行业发展不仅仅是量的提升,更加注重产品品质、性能、环保以及为下游行业提供可行性应用解决方案。国内外竞争格局分析:
表面活性剂行业目前仍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国内共有2000余家企业从事表面活性剂的生产和经营,但产销量超过5万吨的企业较少。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环保趋严,一些小规模企业纷纷关停,而洗涤行业和化妆品等下游企业对表面活性剂供应商的选择更加慎重,市场逐步向有能力创新、规模化、集约化、口碑好、产品质量高的企业转变集中的趋势。部分技术水平低、产品单
一、客户和市场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面临被淘汰和整合。
市场需求趋势:
根据《中国表面活性剂行业中持续发展白皮书2020版》,2019年全球表面活性剂实际需求量在2300万吨左右,而中国表面活性剂的需求量在407万吨左右,占全球市场的17.7%。全球表面活性剂市场规模达到了480亿美元,产品消费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欧盟、拉丁美洲等人口密集或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根据中国日用化学工业信息研究数据显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人均消费量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未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洗涤用品、化妆品都将得到较快发展,必将促进其主要的活性组分表面活性剂较快发展;另外,表面活性剂在各个工业应用领域的拓展,也将大大增加表面活性剂的市场需求,刺激表面活性剂的创新与发展。
过去十年,随着生物发酵技术、新合成技术不断创新,新型表面活性剂发展尤为迅速,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从目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和经济发展来看,未来三到五年,新冠疫情后期消费习惯养成将给表面活性剂发展带来利好消息,日用家居清洁产品、个人护理产品以及工业与公共清洗消杀等对表面活性剂需求呈现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消费升级的要求,市场对生物基、可降解等新型功能表面活性剂需求快速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1、战略规划背景
(1)万盛既有产业基础
万盛股份专注于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深耕于磷系阻燃剂行业,磨练打造了万盛在精细化工领域精益管理、客户优先、全球化的优良基因,成长为全球磷系阻燃剂细分龙头。
面向未来,万盛坚持“全球优秀的功能新材料供应商”的价值定位,结合自身的优势基因、资源禀赋、生态资源、外部趋势等综合评判,寻求新兴机遇,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动能。
(2)化工行业发展趋势
全球范围内,绿色低碳与科技创新是化工行业发展的两大长期性趋势,将在未来十年内持续驱动行业变革、催生新兴机遇。
1)、绿色低碳
气候危机下,转向低碳循环经济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而随着中国3060目标的提出,碳中和已上升为国家顶层战略,催生出众多新兴市场机遇。新能源产业链的上游精细化学品,生物合成对精细化学品的技术升级,二氧化碳的循环再利用,都成为碳中和趋势下广受关注的新兴大赛道。
2)、科技创新
十四五规划明确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地位,科技自立自强、消除卡脖子环节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精细化学品领域高端产品的持续发展与突破对于下游众多高端制造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在中国,中短期聚焦技术攻关实现关键材料国产替代、长期强化原发创新能力,是行业发展的核心趋势。
(3)复星南钢生态资源
复星为一家创新驱动的全球家庭消费产业集团,旗下业务包括健康、快乐、富足、智造四大板块。在健康板块,布局医美产业;在快乐板块,布局日用化学品、食品饮料;在智造板块,布局新能源电池、半导体产业链。广阔的下游应用场景,自下而上的创新氛围,能够为万盛的精细化学品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土壤。南钢股份作为全国排名前列的钢铁制造企业,在企业管理、数字化转型、海外生产基地、全球化营销网络等多方面均具有坚实的产业根基和最佳实践,能够为万盛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产业资源与管理经验。
2、战略规划
基于万盛既有产业基础、复星南钢生态资源、化工行业发展趋势三方面,结合万盛当前业务体量以及发展规划,对未来发展板块分为三类:“核心业务”即聚合物添加剂板块,夯实基础做强、做大;“发展业务”即胺及日化原料板块,逐步优化产品布局、扩大市场份额,努力成为中国功能日化原料领先企业;“战略业务”包括新能源材料板块、电子化学品板块与生物技术板块,基于现有自身禀赋与生态资源,持续跟进技术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和前瞻布局,寻找发展机遇。
公司将集中资源,优先夯实“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发展业务”;机遇布局 “战略业务”,努力成为低碳与创新驱动的“全球优秀的功能新材料供应商”。
(1)核心业务:聚合物添加剂板块
1)、发展思路:持续强化磷系阻燃剂全球龙头地位,纵向一体化建设,横向开发阻燃剂新产品与复配组合。同时,基于工程塑料全球客户基础,开发基于客户同心圆的多种功能添加剂,形成针对聚合物应用的添加剂产品矩阵。实现规模领先、技术领先、品质领先,长期打造行业龙头,成为全球高性能聚合物添加剂引领者。
2)、战略举措:
a.强化既有阻燃剂产品:提升规模优势,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提升配方能力、开拓新兴应用领域;抓住5G、新能源汽车等机遇,开发全新的阻燃剂产品和阻燃解决方案。
b.保障上游原料供应:配套磷化工产业规模扩大,择优布局上游磷资源,降低原材料波动,强化原材料保供体系,优化成本竞争力。c.延伸基于客户同心圆的多产品开发:基于工程塑料全球客户的多年深度合作,为同一客户开发多品种功能添加剂产品,通过自主研发、客户联合开发、与全球领先团队合作、兼并收购等方式加速布局落地。
(2)发展业务:胺及日化原料板块
1)、发展思路:优化现有脂肪胺类产品及向下衍生季铵盐、氨基酸表活等表活类产品,拓展日化原料领域的美白、抗衰等功能原料,形成针对日用化学品应用的功能原料产品矩阵。逐步优化产品布局、扩大市场份额,努力成为中国功能日化原料领先企业。
2)、战略举措:
a.优化现有胺类布局:夯实脂肪叔胺业务基础,提升业务利润;自建产能进行高性能季铵盐延伸;优化现有特种胺产品结构,强化配方能力,对具备市场前景、利润潜力、产线协同的产品进行重点拓展。
b.衍生高端绿色表活:向下衍生季铵盐以及氨基酸表活等高端绿色表活产品,在日化原料领域积累优质客户,组建全球供应体系。
c.拓宽日化高端原料:在全球日用化学品客户基础上,开发美白、抗衰、防晒、补水等功能原料,实现高端原料的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以引入业内领军人才、与全球领先研发机构合作、兼并收购、参股下游潜力客户等多种方式,扩大日化材料领域布局及加速高端原料的国产化。
(3)战略业务
1)、新能源材料板块
a.发展思路:基于主业添加剂基因,紧跟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寻找市场发展机遇。
b.战略举措:密切关注新能源材料体系、客户需求、行业动态,寻找市场发展机遇。跟进新能源电池技术迭代创新,在创新技术领域强化研发投入和前瞻布局。
2)、电子化学品板块
a.发展思路:科创引领,在部分关键领域实现突破,以纯化工艺起步,切入电子化学品赛道。b.战略举措:
基于万盛现有产品体系,开发纯化工艺,配套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客户群体,重视技术引进及兼并收购。
3)、生物科技板块
a.发展思路:积极布局生物基日化产品、生物合成化学品,切入生物基材料大赛道,打造绿色生物板块。
b.战略举措:
与海内外领先研发机构、科学家团队合作,攻克合成、应用技术,协同上下游资源共同推动生物基产业布局。
(三)公司经营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之年,也是万盛携手复星和南钢股份开启崭新发展征程的开局之年。公司主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项目建设
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坚持效益导向,稳中求进的发展策略,结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各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实现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提升公司业绩。
2、推进技术迭代
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在现有条件下通过自动化改造等技术改进手段不断提升生产能力、降低生产能耗。依靠自身技术优势,积极推进产品结构改善,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推动产品工艺的技改升级,加速推进安全、环保、节能、自动化方向下的技改项目,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
3、推进市场开拓
公司将分析和研究当前行业市场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升市场应变能力,灵活动态调整销售策略。针对优势产品市场行情,公司不断调整相关生产经营计划、销售政策,抢抓发展机遇,扩展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市场,提高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公司业绩。并结合全球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对现有海外
主要合作客户和潜在客户进行全方位跟踪调查,做到精准服务,精准拓展客户。
4、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降本规定,加强精细化管理,层层落实节能降耗。结合各生产车间实际情况,强化工艺管理水平,健全异常工艺指标分析制度,完善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责任,统筹落实好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双向”目标任务,确保生产工艺指标长期稳定,压缩成本、费用,优化产业系统及技术创新体系。
5、加快产品研发
聚焦公司发展的战略方向,瞄准高性能聚合物添加剂板块、胺及日化原料板块、新能源材料板块、电子化学品板块、生物科技板块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把握市场需求。准确把握上海研发基地的战略定位,加强与上海理工大学的全方位对接,争取2022年上海研发中心早日启用。打通从产品开发到市场化推广、从工艺开发到产业化实施的双通道,构建基础创新研究体系。2022年,努力争取在重点客户共同创新研发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共召开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目录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1月27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本次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股票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九、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2月25日 | 1、《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豁免公司董事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3月20日 |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2日 | 1、《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8月14日 |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1月10日 | 1、《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 2、《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2月15日 | 1、《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30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万盛投资及其主要决策人(高献国、周三昌、高峰)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4.42%的股份转让给南钢股份。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南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南钢股份持有上市公司17,430.593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56%,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钢股份与公司
视同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2021年,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各项要求,重新梳理了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对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81.79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完全符合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6,4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财务资助金额为16,4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4,4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除上述财务资助外,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八、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地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1)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经核查, 公司2018-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2)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1,250万份股票期权。
我们认为,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
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对公司投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的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报表附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合并)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2021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原) |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11,460.35 | 232,232.42 | 232,992.75 | 7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447.53 | 39,322.02 | 39,322.02 | 109.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818.53 | 38,211.81 | 38,211.81 | 11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22.44 | 40,246.99 | 40,246.99 | 109.02%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原) |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6,782.78 | 161,295.41 | 161,295.41 | 46.80% |
总资产 | 331,670.31 | 241,948.00 | 2,419,480.01 | 37.08%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1,46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7.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4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9.6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1,81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12%。经营业绩出现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阻燃剂、胺助剂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主要产品销量及价格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及产品毛利率增长。
(二)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度/末 | 2020年度/末 | 本年较上年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1 | 0.82 | 108.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14 | 27.94 | 增加14.2个百分点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74 | 1.17 | 48.76%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8.68 | 7.41 | 17.14% |
存货周转率 | 7.24 | 5.41 | 33.83% |
流动比率(倍) | 2.26 | 2.07 | 9.18% |
速动比率(倍) | 1.68 | 1.54 | 9.09% |
资产负债率(%) | 28.61 | 33.33 | 减少4.72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71元/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2.14%,较上年度增长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二、2021年度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长额 | 本年较上年增长 |
营业收入 | 411,460.35 | 232,232.42 | 178,467.60 | 77.18% |
营业成本 | 276,900.73 | 162,182.65 | 114,718.08 | 70.73% |
税金及附加 | 2,550.00 | 1,368.14 | 1,181.86 | 86.38% |
销售费用 | 3,630.48 | 2,983.49 | 646.98 | 21.69% |
管理费用 | 15,388.85 | 8,768.33 | 6,620.52 | 75.50% |
研发费用 | 13,194.67 | 9,560.11 | 3,634.56 | 38.02% |
财务费用 | 2,744.64 | 3,238.87 | -494.23 | -15.26% |
其他收益 | 1,165.38 | 1,221.59 | -56.21 | -4.60% |
投资收益 | 127.31 | 655.63 | -528.32 | -80.5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0.25 | 236.34 | 33.91 | 14.35% |
信用减值损失 | -1,258.35 | -353.82 | -904.53 | 255.65% |
资产减值损失 | -1,065.91 | -653.32 | -412.59 | 63.15% |
资产处置收益 | -705.13 | -778.32 | 73.19 | -9.40% |
营业利润 | 95,584.53 | 44,458.93 | 51,125.60 | 115.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 | 50.00 | 100% | |
营业外支出 | 161.43 | 113.92 | 47.51 | 41.70% |
利润总额 | 95,473.11 | 44,345.01 | 51,128.10 | 115.30% |
所得税费用 | 13,025.57 | 6,080.62 | 6,944.95 | 114.21% |
净利润 | 82,447.53 | 38,264.39 | 44,183.14 | 115.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447.53 | 39,322.02 | 43,125.51 | 109.67%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411,46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77.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4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9.67%,具体变动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411,46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18%,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主要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上升所致。
2、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2,5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38%,主要系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成本276,90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73%,主要系主要产品销量及成本单价上升所致。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15,38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50%,主要系授予员工股票期权产生费用及工资薪金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研发费用13,19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02%,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127.31万元,上年同期为655.63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非全资子公司昇显微电子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过渡期损益计入投资收益,及处置盖娅互娱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7、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1,258.35万元,上年同期为353.82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1,065.91万元,上年同期为653.32万元,主要系计提项目减值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16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0%,主要系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13,02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21%,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三、2021年末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增长额 | 本年较上年增长 |
货币资金 | 52,840.17 | 28,397.23 | 24,442.94 | 86.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9.49 | -2,109.49 | -100% | |
应收票据 | 11,174.56 | 10.00 | 11,164.56 | 111645.64% |
应收账款 | 57,392.85 | 37,421.63 | 19,971.22 | 53.37% |
应收款项融资 | 7,636.98 | 13,002.28 | -5,365.30 | -41.26% |
其他应收款 | 3,858.32 | 232.08 | 3,626.24 | 1562.50% |
存货 | 46,781.36 | 29,701.55 | 17,079.81 | 57.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89.04 | -889.04 | -1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655.05 | 2,154.86 | 2,500.19 | 116.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108.70 | 15,000.00 | -4,891.30 | -32.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379.21 | 7,379.21 | 100% | |
在建工程 | 20,300.86 | 7,671.08 | 12,629.78 | 164.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72.12 | 890.59 | 1,481.53 | 166.35% |
短期借款 | 7,070.19 | 10,319.85 | -3,249.66 | -31.49% |
衍生金融负债 | 0.53 | -0.53 | -100.00% | |
应付票据 | 27,220.06 | 1,213.03 | 26,007.03 | 2143.98% |
应付职工薪酬 | 6,661.95 | 4,945.22 | 1,716.73 | 34.72% |
其他流动负债 | 79.64 | 79.64 | -100% | |
长期借款 | 8,413.10 | 21,031.86 | -12,618.76 | -6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8.19 | 91.42 | 56.77 | 62.09% |
股本 | 48,527.27 | 34,662.33 | 13,864.93 | 40.00% |
库存股 | 639.21 | -639.21 | -1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5.83 | -54.75 | -141.07 | 257.67% |
盈余公积 | 18,390.179 | 10,647.57 | 7,743.22 | 72.72% |
未分配利润 | 140,967.98 | 80,128.60 | 60,839.38 | 75.93% |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1,670.3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7.08%;负债总额为94,887.5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65%;
以下为公司2021年12月31日简要资产负债表及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金额为52,840.17万元,主要系盈利能力增强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金额为0万元,主要系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3、应收票据报告期末金额为11,174.56万元,较年初增加111645.64%,主要系票据管理模式变动及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报告期末金额为57,392.85万元,较年初增加53.37%,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加,应收款项余额上升所致。
5、应收账款项融资报告期末金额为7,636.98万元,较年初减少41.26%,主要系票据管理模式变动所致。
6、其他应收款告期末金额为3,858.32万元,较年初增加1562.50%,主要系投资意向金增加所致。
7、存货报告期末金额为46,781.36万元,较年初增加57.50%,主要系成本单价上升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金额为0万元,较去年减少
100.00%,主要原因系上年收到盖娅互娱股权转让款本息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金额为4,655.05万元,较年初增加116.03%,主要系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末金额为10,108.70万元,较年初减少
32.61%,主要系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末金额为7,379.21万元,较去年增加
100.00%,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所致。
12、在建工程报告期初金额为20,300.86万元,主要系年产10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泰兴项目)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金额为2,372.12万元,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4、短期借款报告期末金额为7,070.19万元,较年初减少31.49%,主要系盈利能力增强,归还借款所致。
15、衍生金融负债报告期末金额为0万元,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外汇期权交割所致。
16、应付票据报告期末金额为27,220.06万元,较年初增加2143.98%,主要系票据管理模式变动及开具票据增加所致。
17、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金额为6,661.95万元,较年初增加34.72%,主要系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金额为79.64万元,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预收款中包含的待转销项税额所致。
19、长期借款报告期末金额为8,413.10万元,较年初减少60.00%,主要系盈利能力增强,归还借款所致。
20、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末金额为148.19万元,较年初增加62.09%,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1、股本报告期末金额为48,527.27万元,较年初增加40.00%,主要原因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2、库存股报告期末金额为0万元,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行权,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23、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末金额为-195.83万元,较年初增加257.67%,主要系汇率波动所致。
24、盈余公积报告期末金额为18,390.79万元,较年初增加72.72%,主要系利润增加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25、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金额为140,967.98万元,较年初增加75.93%,主要系利润增加所致。
四、2021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增长额 | 本年较上年增长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2,034.05 | 174,763.04 | 217,271.01 | 124.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7,911.61 | 134,516.05 | 173,395.56 | 128.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22.44 | 40,246.99 | 43,875.45 | 109.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4.47 | 8,900.82 | -7,846.35 | -88.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96.21 | 23,056.40 | 7,639.81 | 33.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41.73 | -14,155.58 | -15,486.15 | 109.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56.74 | 44,655.36 | -10,598.62 | -23.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479.93 | 64,931.90 | -451.97 | -0.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23.20 | -20,276.54 | -10,146.66 | 50.0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5.85 | -371.51 | -104.34 | 28.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581.66 | 5,443.35 | 18,138.31 | 333.22%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581.66万元,上年度同期增加额为18,138.3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
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122.44万元,较上年增加109.02%,主要系盈利能力增强净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增加109.40%,主要系年产10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泰兴项目)项目投入增加及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后财务资助本息收回所致。
3、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增加50.04%,主要系外部资金需求减少,融资规模同比减少所致。
财务决算综合反映了公司合并后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24,475,343.70 元,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9,679,787.5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4 月30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589,578,593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发 现 金 红 利247,623,009.0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 30.03%。
如在公司披露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着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制作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六:《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我们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傅羽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00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公司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证券法律业务。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证券部主任,兼任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峻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毛美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从事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财务工作,兼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崔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助理职务。现任上迁云(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6次,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有:
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激励、对外投资、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等事项。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投资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真严谨对待每次董事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有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傅羽韬 | 11 | 11 | 0 | 0 | 否 |
毛美英 | 11 | 11 | 0 | 0 | 否 |
崔荣军 | 11 | 11 | 0 | 0 | 否 |
三、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万盛投资及其主要决策人(高献国、周三昌、高峰)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4.42%的股份转让给南钢股份。同时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南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南钢股份将持有上市公司17,430.593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56%,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钢股份与公司视同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81.79万元,均
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完全符合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6,4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财务资助金额为16,4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4,4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除上述财务资助外,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自身项目建设及产能扩张规划,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进行调整,未改变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涉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质性修改。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 万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和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我们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高管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五)董事、高管新增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朱平先生)、3名高管(蒋心蕊女士、蒋英勤先生、宋瑞波先生),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上述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对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董事或高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朱平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蒋心蕊女士、蒋英勤先生、宋瑞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变更会计事务所情况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针对改聘事项,公司已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对此事项,我们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七)变更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周三昌先生变更为宋瑞波先生。经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与行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宋瑞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它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6,623,324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138,649,32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2,636,649.0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1)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经核查, 公司2018-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2)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1,250万份股票期权。对此事项,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内容、激励对象、审议流程等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业绩指标的设定也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编辑和披露临时公告119项,定期报告4次。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对公司信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
(十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为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四、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预计4500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郭宪明 | 1994年 | 2002年 | 2012年 | 2021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金玲 | 2013年 | 2009年 | 2009年 | 2021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陈瑜 | 2007年 | 2007年 | 2007年 | 2021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年-2021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2021年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金玲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1年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年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0-2021年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1年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收费68.9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1.2万元(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八:《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 2022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15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敞口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种类与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所有授信将根据需要,以公司的信用作保证担保,或商请其他单位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或以公司资产等作抵押、质押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银行 | 担保合同签署日期 | 币种 | 担保合同金额(万元) | 担保合同期限 | 担保余额(万元) |
万盛股份 | 江苏万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2018.02 | 人民币 | 33,000.00 | 2018.02-2024.01 | 12,95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2020.07 | 人民币 | 5,000.00 | 2020.07-2022.07 | 1,872.8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2020.12 | 人民币 | 7,200.00 | 2020.12-2025.12 | 2,654.05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2021.08 | 人民币 | 10,000.00 | 2021.08-2022.04 | 5,656.9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 2022.03 | 人民币 | 13,000.00 | 2022.03-2024.03 | 1,000.00 | ||
合计 | / | / | / | / | 68,200.00 | / | 24,133.81 |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4,133.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
2、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江苏万盛、山东万盛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9.82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47%。( 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22年担保额度上限(万元) |
江苏万盛 | 68,200 |
山东万盛 | 30,000 |
合计 | 98,200 |
3、2022年度,公司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不同控股子公
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4、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万盛大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北段8号;
法定代表人:龚卫良;
经营范围:一般化工产品(特种脂肪胺产品和聚氨酯催化剂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定范围)的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万盛资产总额为728,754,653.22元,负债总额为414,050,993.4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615,068.93元(含利息),流动负债总额320,389,357.31元),净资产314,703,659.80元;2021年江苏万盛实现营业收入603,625,981.76元,实现净利润31,816,957.04元。
与公司关系:江苏万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路以东、辽河西五街以北;
法定代表人:曹海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
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万盛资产总额为46,679,178.69元,负债总额为33,468,067.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3,468,067.17元),净资产13,211,111.52元;2021年山东万盛实现净利润-732,355.45元。
与公司关系:山东万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2年的担保)情况详见“一、担保情况概述”。目前,公司2022年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发生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总额为68,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期限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
(1)资金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为风险级别较低的金融机构;
(2)期限短、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正常进行。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购买理财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公司对2022年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安排,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做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负责资金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5,080,339,697.77 | 3,316,703,131.54 |
负债总额(元) | 1,056,055,647.20 | 948,875,34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984,793,424.63 | 2,367,827,786.99 |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3,103,608.37 | 841,224,448.79 |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公司拟按照最新监管法规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共14项治理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共6项治理制度,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治理制度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1 | 第五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上述期间,应当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有权机构聘任议案审议通过的日期为截止日。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公司在任监事出现本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监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监事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候选人,并应当充分披露提名理由。前述监事提名的相关决议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