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经复核发现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持有的存单、商业汇票、信用证等金融资产。
(二) 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三)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四) 实施主体及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使用。
(五) 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更正后: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持有的存单、商业汇票、信用证等金融资产。
(二) 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三)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四) 实施主体及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使用。
(五) 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