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5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54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和《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进行了书面说明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5日、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因公司已披露2021年年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