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针对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改进措施。我们将高度关注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字页)
(马建斌) (高嵩) (季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