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4月2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孙海山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方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积极督促落实《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各项整改
措施,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审阅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我们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所涉及的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对涉及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消除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及其影响,以发展壮大公司为目的,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涉及事项的推进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