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更新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史利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恒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78,749,011.75 | 257,316,795.65 | 124.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434,466.79 | 21,187,942.80 | -22.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577,456.96 | 21,206,327.53 | -21.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7,924,039.68 | 31,852,407.32 | -627.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4 | 0.0405 | -22.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14 | 0.0405 | -22.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7% | 0.77% | -0.2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84,198,856.42 | 3,238,497,741.17 | 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85,464,552.19 | 2,869,030,085.40 | 0.5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3,380.7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224.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71.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62.76 | |
合计 | -142,990.1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59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姜剑 | 境内自然人 | 21.42% | 112,000,000 | 112,000,000 | 质押 | 112,000,000 |
朱兰英 | 境内自然人 | 19.70% | 103,004,898 | 103,004,898 | 质押 | 101,263,996 |
冻结 | 18,399,997 | |||||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57% | 70,955,745 | 质押 | 70,955,745 | |
冻结 | 70,955,745 | |||||
夏东明 | 境内自然人 | 5.49% | 28,704,798 | 17,427,914 | 质押 | 10,507,859 |
冻结 | 28,704,798 | |||||
曹林芳 | 境内自然人 | 3.46% | 18,081,077 | 10,366,310 | 质押 | 1,600,000 |
质押 | 18,081,077 | |||||
深圳市意汇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8% | 12,419,440 | 12,419,440 | 冻结 | 12,419,440 |
修涞贵 | 境内自然人 | 1.15% | 5,994,123 | 5,994,123 | 冻结 | 5,994,123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大通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14% | 5,969,078 | |||
华安未来资管-宁波银行-深大通2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05% | 5,484,818 | 5,484,818 | ||
王梓郡 | 境内自然人 | 0.90% | 4,69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 70,955,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70,955,745 | |||
夏东明 | 11,276,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76,884 | |||
曹林芳 | 7,714,76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4,767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大通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969,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9,078 |
王梓郡 | 4,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0,000 |
蒋阳俊 | 3,120,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336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9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1,400 |
徐雄翔 | 2,776,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6,980 |
连云港新通佳贸易有限公司 | 2,317,900 | 2,317,900 | |
吴俊明 | 2,05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3,8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姜剑、朱兰英系一致行动人,姜剑控制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749,011.75元、营业成本510751833.94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124.92%、135.82%,主要原因是:1)子公司供应链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上升,2)本年收购上海樱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樱煊)及拓展化妆品业务产生;
2、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16,434,466.79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43%,主要原因是公司拓展化妆品业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6,185,539.48元、3,069,344.72元和2,324,918.39元主要是公司本年收购上海樱煊及拓展化妆品销售业务产生;
4、本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9,000,000.00元,预付账款和存货分别较期初减少78,661,284.21 元、21,021,212.04 元,主要是公司考虑市场价格变动,持有应收票据,减少预付账款和存货;
5、本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分别较期初增加9,460,537.70元、6,463,666.99元和2,863,137.06 元,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收购上海樱煊产生;
6、本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分别较期初增加8,600,000.00 元、1,278,964.04元、394,300.00元和1,740,000.00 元,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收购上海樱煊产生;
7、本报告期公司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较期初减少41,748,555.43元,9,075,307.42 元主要是公司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减少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8、本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入、流出及净流出增加主要是1)子公司供应链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上升,2)本年收购上海樱煊及拓展化妆品业务产生,3)公司民间资本业务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曹林芳;李勇;莫清雅; | 应收账款回款承诺 | 1、负责在2020年10月 | 2019年12月18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
曹建发 | 31日以前收回冉十科技2018年账面所列的全部剩余应收账款,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不低于1.2亿元。2、负责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收回冉十科技2019年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 | 冉十科技累计收回2018年12月31日账面应收账款10,461.29万元,冉十科技累计收回2019年12月31日账面应收账款559.51万元,相关事项已进入诉讼二审阶段。 | |||
曹林芳;李勇;莫清雅;曹建发 | 业绩补偿 | 和解协议生效后3日内启动将其持有的深大通的股票1706724股全部补偿给除曹林芳、李勇、莫清雅之外的深大通其他股东的办理手续,同时将该补偿股份历年的现金分红78.94万元归还给公司。 | 2019年12月18日 | 冉十科技原股东未启动将其持有的深大通股票1,706,724股补偿给除冉十科技原股东及曹建发之外的深大通其他股东事宜。公司也未收到冉十科技原股东历年现金分红78.94万元,相关事项已进入诉讼二审阶段。 | |
曹建发 | 资产减值补偿 | 将其持有的青岛鑫中天创新生物医药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30%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转让给深大通或深大通指定的第三方, | 2019年12月18日 | 未履行 |
作为曹林芳、李勇、莫清雅三人的资产减值补偿。 | ||||||
修涞贵、罗承、蒋纪平、龚莉蓉、黄艳红、杭州淳安嘉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称宁波华夏嘉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补偿承诺 | 各方按照合计2.4亿元的金额以现金方式对深大通进行补偿,各方应在2019年12月20日前向深大通支付第一期补偿金合计1.2亿元,各方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再向深大通支付第二期补偿金合计1.2亿元。 | 2019年12月18日 | 2020年12月15日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上述部分股东补偿款共计8,688.80万元。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相关事项已经进入诉讼的二审阶段,公司将视其实际履行情况采取包括处置股票及其他相关资产在内的系列措施,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 | 关联关 | 是否关 | 衍生品 | 衍生品 | 起始日 | 终止日 | 期初投 | 报告期 | 报告期 | 计提减 | 期末投 | 期末投 | 报告期 |
投资操作方名称 | 系 | 联交易 | 投资类型 | 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期 | 期 | 资金额 | 内购入金额 | 内售出金额 | 值准备金额(如有) | 资金额 | 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实际损益金额 |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否 | 期货(动力煤) | 1,475.77 | 2021年03月25日 | 2021年04月10日 | 0 | 1,475.77 | 951.04 | 462.16 | 0.16% | -430.01 | |
合计 | 1,475.77 | -- | -- | 0 | 1,475.77 | 951.04 | 462.16 | 0.16% | -430.01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11月11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并非以获取风险报酬为主,而是为有效缓释供应链管理业务中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冲击,锁定煤炭等大宗贸易业务在手订单收益。 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以煤炭、铁精粉等大宗贸易为主。受新冠疫情影响,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影响因素日趋复杂,供应链管理业务运行中交易产品品种的供需及市场价格波动不确定性增加,为及时锁定在手订单收益,公司结合在手订单交易品种及数量等购买了对应的动力煤期货头寸,以合理对冲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公司为管控衍生品持仓风险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有:1)将衍生品投资交易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种类,以更好的管控衍生品投资风险,截至目前只投资了与公司交易品种密切相关的一个期货品种;2)严格控制衍生品持仓头寸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衍生品交易,进而锁定在手订单利润;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衍生品投资,按照先审批,后交易及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等要求规范衍生品投资各环节操作;4)选聘具有衍生品操作经验、熟悉衍生品市场和公司业务的合格人才执行衍生品投资交易操作,对每日对持仓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对可能出现的交割风险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降低操作风险并更好的动态监控持仓风险;5)建立岗位交叉监督反馈机制,通过交易员与结算员、财务部、审计部等的多方相互稽核,及时发现并处理投资中的各类风险。该产品已于2021年4月10日平仓。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内,公司持仓的衍生品为动力煤期货合约,该衍生品在郑商所进行公开交易,具有活跃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直接按市场价格计算,无需设置各类参数。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上一报告期公司未开展衍生品交易投资。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 | 不适用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