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号:2022-6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6,489,612.59 | 303,306.73 | 11,930.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53,756.01 | -5,808,508.71 | -36.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057,839.30 | -5,814,538.56 | -2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10,216.37 | 18,846,994.70 | -143.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5 | -0.0172 | -36.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5 | -0.0172 | -36.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6% | -1.50% | -0.7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80,808,939.00 | 2,371,273,656.43 | 8.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48,647,241.42 | 385,193,799.65 | -9.49%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66.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0,083.34 | |
合计 | -895,916.7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委托贷款罚息 | -930,083.34 | 委托贷款罚息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其他应收款 | 2,575,448.32 | 870,814.55 | 195.75% | 主要系公司支付咨询费用尚未取得发票所致。 |
损益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营业收入 | 36,489,612.59 | 303,306.73 | 11930.60%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钾肥销售及键合材料销售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36,896,028.44 | 317,187.16 | 11532.26%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钾肥销售及键合材料销售增加所致。 |
现金流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变化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0,216.37 | 18,846,994.70 | -143.03%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增值税留底税额返还,本期未发生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50,477,902.5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本期未发生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2,857,500.0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贷款利息,本期未支付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3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仁瑀 | 境内自然人 | 4.10% | 13,852,033 | 0 | ||||
张祥林 | 境内自然人 | 2.82% | 9,514,700 | 0 | ||||
邱敏君 | 境内自然人 | 1.59% | 5,380,563 | 0 | ||||
改宏业 | 境内自然人 | 1.48% | 5,001,085 | 0 |
蔡莉萍 | 境内自然人 | 1.39% | 4,703,038 | 0 | ||
胡祖平 | 境内自然人 | 1.24% | 4,191,100 | 0 | ||
张戈 | 境内自然人 | 1.19% | 4,017,200 | 0 | ||
徐莉蓉 | 境内自然人 | 1.10% | 3,732,600 | 0 | ||
周林松 | 境内自然人 | 0.96% | 3,245,300 | 0 | ||
林树林 | 境内自然人 | 0.95% | 3,207,3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周仁瑀 | 13,852,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52,033 | |||
张祥林 | 9,51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14,700 | |||
邱敏君 | 5,380,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0,563 | |||
改宏业 | 5,001,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1,085 | |||
蔡莉萍 | 4,703,0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03,038 | |||
胡祖平 | 4,19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1,100 | |||
张戈 | 4,01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17,200 | |||
徐莉蓉 | 3,73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2,600 | |||
周林松 | 3,24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5,300 | |||
林树林 | 3,20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7,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本公司截止2020年3月31日股东名册显示,上述前10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均为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4月17日、2017年6月26日和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相关议案。本公司通过下属企业吉林天首,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和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00万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吉林天首将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并享有对天池钼业的34,200万元的债权,吉林天首的GP为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凯信腾龙,出资100万元,LP为本公司,出资4.99亿元。2017年12月29日,天池钼业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2019年4月3日,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中冶天工三方签订了《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为该事项承担履约担保责任,公司为该合同的履约实施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5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与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露天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就天池钼业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的矿岩采、剥运输,年开采矿石量约825万吨(并满足发包方扩产要求)的全过程实行总承包。合同预估总价款为人民币912,620,800元(具体以合同约定条款,实际结算为准)。2020年2月21日和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相关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天池钼业的增资事项并放弃公司对天池钼业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与金堆股份、亚东投资共同签订增资协议。天池钼业本次增资扩股,金钼股份、亚东投资共同以50,000万元认购天池钼业新增注册资金14258.9438万元,天池钼业注册资金将由32,500万元增加至46,758.9438万元。本次天池钼业引进投资者对其增资扩股本公司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后,未导致本公司对天池钼业控制权的变化。增资后天池钼业的股权结构为:吉林天首持股52.1291%,金钼股份持股18.2967%,六通
矿业持股17.3764%,亚东投资12.1978%,2020年5月16日天池钼业完成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与天成矿业、天池矿业三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协议就吉林天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增资后为52.1291%)和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亿元债权的支付方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合伙企业吉林天首与天池钼业、天池矿业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天池矿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不向天池钼业主张拥有的427,217,657.82元本金及利息,且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也不计算新的利息;吉林天首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如天池矿业完成了向吉林天首债权交割,吉林天首不向天池钼业主张34,200万元债权和利息,在此期间也不计算新的利息。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之解除协议>并解除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与天池钼业、中冶天工于2019年4月3日签订的《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协议终止,同时解除本公司为天池钼业80000万元小城季德钼矿施工建设项目的担保责任。
因股权转让款未如期给付,天成矿业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法院就([2020]吉02民初463号)和([2021]吉02民初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了本公司合伙企业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全部股权,涉及金额为本金28,435.5519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尚未判决。
2021年11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吉02民初463号),判决:(1)吉林天首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款18,088.1019万元及利息,并付相关费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1]吉02民初33号),判决:(1)吉林天首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价款10,347.45万元及利息,并付相关费用。吉林天首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在审理中。
2021年11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吉02民初463号),判决:(1)吉林天首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款18,088.1019万元及利息,并付相关费用;下达《民事判决书》([2021]吉02民初33号),判决:(1)吉林天首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价款10,347.45万元及利息,并付相关费用。吉林天首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在审理中。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议案》《关
于公司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上述
议案由大黑山向吉林天首提供3.9亿元借款,用于天池钼业继续经营建设的工程款、设备款、借款。本次借款由本公司、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信腾龙分别将所持有的天首投资98%、2%的财产份额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本公司提供一般担保、由邱士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就3.42亿元标的债权部分,公司与天成矿业、天池矿业签订了《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公司及其指定的吉林天首不再向天池矿业支付任何现金对价以受让3.42亿元标的债权,天池矿业也不再向天池钼业发出任何债权转移的书面通知,标的债权转让终止。2022年4月15日,天成矿业已与案外人大黑山钼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天成矿业将其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两个案件中对公司及吉林天首所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尚未清偿的股权转让款及全部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大黑山钼业。标的债权已交割完毕,公司及吉林天首已收到天成矿业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
2022年4月15日,公司为了化解因剩余股权款引起的债务纠纷,经平等协商,就上述([2022]吉民终89号)、([2022]吉民终100号)两个案件与天成矿业分别签订《诉讼案件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2022)吉民终100号案件的和解协议,主要条款为:甲、乙双方均自愿以调解方式解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吉民终100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并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为:(1)吉林天首于2023年4月30日前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款18,088.1019万元及利息(以3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以18,088.1019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0起至全部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吉林天首承担,吉林天首应于调解书生效10日内支付给天成矿业。(3)天成矿业在案件诉讼中申请对公司、吉林天首进行财产保全,依照天成矿业申请,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被法院依法冻结,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天成矿业不解除对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股权的司法查封、冻结措施,保持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股权处于司法查封、冻结状态,且天成矿业在保全期限到期前申请法院延续对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股权的司法查封、冻结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4)公司对吉林天首的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若公司、吉林天首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天成矿业承诺在2023年4月30日前不申请法院拍卖吉林天首持有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2022)吉民终89号案件的和解协议,主要条款为:甲、乙双方均自愿以调解方式解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吉民终89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并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第二条调解协议内容为:(1)吉林天首于2023年4月30日前给付天成矿业股权转让款1034745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3474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插接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吉林天首承担,吉林天首应于调解书生效10日内支付给天成矿业。(3)天成矿业在案件诉讼中申请对公司、吉林天首进行财产保全,依照天成矿业申请,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被法院依法冻结,冻结期限为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4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天成矿业不解除对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股权的司法查封、冻结措施保持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股权处于司法查封、冻结状态,且天成矿业在保全期限到期前申请法院延续对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股权的司法查封、冻结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4)公司对吉林天首的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若公司、吉林天首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天成矿业承诺在2023年4月30日前不申请法院拍卖吉林天首持有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日,因吉林省疫情无法申请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出具调解书,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的股权仍处冻结状态。
2022年4月23日,公司、吉林天首收到大黑山钼业关于欠款附条件展期的承诺函,承诺如果天池钼业季德钼矿在2023年4
月30日前达到2.5万吨/日采选能力、由吉林天首主动提出展期请求、公司及吉林天首未出现未经承诺人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天池钼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情形下,如果2023年4月30日前吉林天首及公司仍不具备全额偿还欠款的能力,大黑山钼业承诺在法院执行程序中与公司、吉林天首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将吉林天首及公司未能清偿部分欠款展期还款一年至2024年4月30日。如吉林天首将其持有的天池钼业全部股权作为上述欠款还款保证而质押给大黑山钼业,大黑山钼业承诺在质押权设立并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股权的查封。
2、2022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公司拟转让公司100%控股的下属合伙企业吉林天首持有的天池钼业52.1291%的股
权。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因涉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的行使,尚未最终确定对手方。公司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2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公告,经多次协商沟通后,公司仍无法与天池钼业的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或第三方公司达成本次交易的相关条件,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目的已较难实现,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未签署相关重组协议,不涉及违约责任。
3、2022年
月
日,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内0103民初
号)判决,时素英女士持有的本公司首发限售D字头股票解除限售,同时解除股改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流通数量为56,160股。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内0204民初1114号)判决,林卫民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首发限售D字头股票解除限售,同时解除股改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流通数量为11,232股。本次办理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共67,392股。
4、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完善内
控制度体系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案规则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单承恒、孙健为独立董事,增补张先为董事,聘请姜琴为副总经理,聘请李秀华为财力总监,聘请李先蓉为证券事务代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758,324.18 | 45,868,540.5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605,294.19 | 7,078,056.5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696,983.45 | 9,783,410.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575,448.32 | 870,814.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008,289.15 | 6,921,597.5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598,094.97 | 22,142,823.24 |
流动资产合计 | 89,242,434.26 | 92,665,242.5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0,301,169.23 | 31,132,849.44 |
在建工程 | 720,922,011.47 | 713,268,305.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68,312.98 | 9,378,595.33 |
无形资产 | 1,083,572,065.16 | 1,086,126,097.7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4,433,614.42 | 144,449,210.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354,323.19 | 31,354,323.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2,815,008.29 | 475,071,380.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91,566,504.74 | 2,490,780,762.52 |
资产总计 | 2,580,808,939.00 | 2,583,446,005.0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22,295,506.69 | 319,001,644.0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50,222.35 | 2,180,211.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8,617,272.05 | 6,676,024.65 |
应交税费 | 1,368,425.09 | 1,687,502.75 |
其他应付款 | 932,917,767.05 | 930,468,889.58 |
其中:应付利息 | 101,397,233.43 | 95,112,791.76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936,451.04 | 88,096,116.89 |
其他流动负债 | 279,528.90 | 283,427.49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4,565,173.17 | 1,448,393,816.8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517,316.87 | 6,645,965.93 |
长期应付款 | 48,937,152.14 | 47,383,599.2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8,460,220.76 | 28,420,173.79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914,689.77 | 82,449,738.97 |
负债合计 | 1,538,479,862.94 | 1,530,843,555.8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37,822,022.00 | 337,822,02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7,711,662.04 | 557,711,662.04 |
减:库存股 | 63,520,000.00 | 63,52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83,366,442.62 | -475,412,686.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8,647,241.42 | 356,600,997.43 |
少数股东权益 | 693,681,834.64 | 696,001,451.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2,329,076.06 | 1,052,602,449.2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80,808,939.00 | 2,583,446,005.06 |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铸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6,489,612.59 | 303,306.73 |
其中:营业收入 | 36,489,612.59 | 303,306.7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867,069.03 | 8,266,853.61 |
其中:营业成本 | 36,896,028.44 | 317,187.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006.89 | 19,389.08 |
销售费用 | 14,161.10 | |
管理费用 | 5,777,856.48 | 4,876,004.9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166,016.12 | 3,054,272.44 |
其中:利息费用 | 2,721,025.00 | 2,498,625.00 |
利息收入 | 81,090.73 | 277,270.76 |
加:其他收益 | 34,166.63 | 6,029.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43,289.81 | -7,957,517.03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930,083.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73,373.15 | -7,957,517.03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73,373.15 | -7,957,517.0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73,373.15 | -7,957,517.0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53,756.01 | -5,808,508.71 |
2.少数股东损益 | -2,319,617.14 | -2,149,008.3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273,373.15 | -7,957,517.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953,756.01 | -5,808,508.7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19,617.14 | -2,149,008.3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35 | -0.017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35 | -0.017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邱士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华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铸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647,856.61 | 49,060,793.9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732,030.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517.30 | 8,475,664.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62,373.91 | 74,268,489.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385,760.00 | 24,156,886.0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93,894.88 | 2,207,838.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698.80 | 1,126,222.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21,236.60 | 27,930,547.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72,590.28 | 55,421,49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0,216.37 | 18,846,994.7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477,902.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77,902.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477,902.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7,5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7,5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5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10,216.37 | -34,488,407.8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41,015.90 | 109,566,593.1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30,799.53 | 75,078,185.33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