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9日,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平均薪酬水平以及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薪酬福利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
(3)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福利制度指定的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福利制度,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