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湾”“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的决策与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持有的存单、商业汇票、信用证等金融资产。
(二) 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三)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四) 实施主体及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商业汇票、信用证等金融资产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可降低公司对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为质押,办理商业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中发生的款项,可有效地盘活公司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 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商业汇票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中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