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本着谨慎、规范、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