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召开前对以下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宝钢包装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宝钢包装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